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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违章者

2005-10-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深圳 “8.23”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现场之惨重,令人触目惊心。然而造成这起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两起比较典型的违章行为,一是肇事司机违章抢红灯;二是一骑自行车男子违章逆行横穿马路。

    两起违章行为互为因果影响,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留给死者的亲朋,无辜受伤的人们是无限的悲痛。纵然把事故肇事者判处绞刑,绞上一百次,一千次,也无法使死者复生,无法抹平人们在心灵上的伤痛。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然的存在有一定的规律,人类的生存安危离不开制度、规则。当各种制度、规则被麻痹的人们随意废弃,践踏的时候,往往就是灾难降临的时候。

    当一次次血的教训,尚未亲身降临的时候,有一些人视各种规章制度如儿戏,依然是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在街头路口,随意可见闯红灯、抢红灯的勇士;马路上驾着破车风骋电闪的狂人亡命般的你追我赶;不按程序违章作业,侥幸无事尚窃然自喜的聪明人大有人在……

    在我们的生活周围,几乎每天都有违章、违规事故的发生,每天都有人在事故的痛苦中煎熬、呻吟甚至死去。在事故面前,我们的时代不需要你们这样鲁莽的勇士,因为不值,生命显得毫无意义。

    每一个热爱生命,热爱亲情,热爱幸福的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的准则,都应该对违章、违规行为坚决说:“呸”,这不仅仅是每一个人,而是全社会,全人类的共同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