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升高,车辆自燃的处警记录明显上升。江苏省徐州市消防支队表示,按照以往出警情况分析,在未来的七八月里,机动车自燃会成为一个焦点。“在去年这两个月里,机动车自燃情况频发,所以有必要提前发布消防预警提示。”
据了解,消防部门通过对以往机动车自燃原因分析,发现有五个细节极容易造成机动车发生自燃状况。车主如果留意这五方面,应该不会有多大问题。
细节1 劣质改装隐患
在因线路故障引发的起火自燃事故中,主要原因是一些劣质改装。这一种现象主要是由于线路老化、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或磨损。
如果机动车的线路经过私自改装,而且电线的质量不够好,或者周边易燃易爆物品多,就容易造成起火自燃的事故。消防部门举例说,如电缆线与车架、线夹之间由于震动摩擦产生破皮;尾灯、制动灯导线等由于震动摩擦而产生破皮;灯座安装处由于震动、连接件的破损而使绝缘件松脱、损坏等,都会导致与油漆、泄漏的汽油、易燃物品等接触而自燃着火。
细节2 电线、电器短路
最常见的电器短路是启动开关由于触点烧结而发生熔焊,起动机磁力开关无法释放,导致起动机长时间起动,造成起动机发热起火。
另外,一些单线制的汽车,火线的绝缘体破损会造成短路,尤其是一些使用时间比较长、线路残旧和线路排列混乱的车辆。一旦电线短路,瞬间产生大电流时,保险丝会被迅速熔断。如果保险丝太大,例如有人图方便用铜线代替标准保险丝,导致保护功能丧失,就有可能使电线短路酿成火灾。
细节3 停车选址不当
夏秋季节停车时,一定要注意车底是否有易燃物,比如说干草、枯枝等。车辆长时间行驶后,三元催化器温度升高,超过了300—400摄氏度。如果车底有易燃物,就可能让车辆起火。
细节4 车内放置危险品
危险物品不仅仅只有大型油罐车,而且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机、香水、摩丝等也是构成汽车火灾的危险品。如果我们将这些物品放置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聚焦的部位,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在锁车的同时应检视车厢内,不要留下这些危险物品,更不能放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
细节5 漏电
发动机工作时,点火线圈的温度很高,使高压点火导线的绝缘层软化、老化、裂损,点火高压电易击穿绝缘层,很容易产生高压电漏电,引发漏电处温度不断升高,引燃发动机、化油器等泄漏的汽油,导致着火燃烧。
除了以上几大方面的原因以外,其实漏油,在高温天气长途行驶,接触电阻过大,机械摩擦,机动车汽化器回火等原因也会导致车辆发生自燃。
一旦发生汽车自燃,车主应该如何应对?
大火虽然无情,但不是说烧就烧起来的,车辆自燃前都有什么征兆呢?徐州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和所有的火灾一样,早发现早扑救是降低机动车着火损失的唯一途径。
首先会有味道,一般会是橡胶燃烧的糊味儿,其次会有一些地方冒出黑烟。发动机异响也是事故的前兆,这可能表示发动机、线束或者喷油机构出问题。车辆用电器的功能失灵,表示电器设备或者线束出现异常,最好能及时检查。
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后,一定要尽快停车关闭电源并检查问题来自哪里,尽早消灭隐患。如果车辆真的发生自燃,必须冷静处理,有一些情况还是可以在火灾初期扑灭的。
首先马上靠边停车,如果能将车停在避风处是最好的,熄火关闭电源、取出灭火器扑救。
“现在汽车大多使用电脑控制喷油量,喷油量有限且发动机舱内燃烧相对缓慢,因此起火初期车主完全可以自我扑救。不过要记得,打开引擎盖时只开一条缝,避免大量氧气进入助长火势。”
汽车自燃之后,应该如何维权呢?
及时索要《火灾原因认定书》
一般保险公司都有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属自燃,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即使购买自燃险,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另外,很多车主在遭遇汽车自燃时,都会及时报警,却没有索要《火灾原因认定书》。事实上,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一般对车主有利,也是车主质疑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同时,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另一方,汽车自燃也就说明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车主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
徐州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全攻略》在综合多位法律专家观点的基础上,建议车主遇到车辆自燃后可以通过以下三条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首先,质量瑕疵合同之诉。这种诉讼只能告汽车销售商,且此时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由消费者承担,诉讼有一定难度。
其次,产品质量缺陷之诉。主要告具备执行能力的汽车厂家或经销商,也可同时将其列为被告,但能否胜诉的弹性比较大。
最后,车辆自燃险合同理赔之诉。此时的被告是保险公司,前提条件是该车投有车辆自燃损失险。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胜诉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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