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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知识

2008-01-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不许对人、物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

    2.小孩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按照产品说明燃放。

    3.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瞎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察。

    4.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古建筑、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5.燃放各类烟花注意事项:

    (1)燃放吐珠类烟花时,应将烟花固定在地上或75-90度角对空燃放,严禁手持相互对射,以免伤人或引起火灾。

   (2)燃放组合烟花时,应将烟花直立平放于地面,四周夹紧并固定,防止燃放时因振动而倾斜或倾倒。

   (3)燃放线香手提吊挂烟花时,应平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手向前伸,勿近身体。

   (4)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坦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

   (5)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应将烟花钉牢在壁上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自如,才可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6)手持烟花不得朝地面方向燃放。

    6.严禁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7.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城市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8.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9.不得妨碍行人、航空器、车辆安全通行。

    10.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11.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