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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事项

2009-06-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高层楼遇火警时,扑救与逃生均较一般房屋困难,尤其十层以上高楼火警,抢救不易,民众在出入公共场所及大楼更应注意周围的消防设施与逃生用具。

    一、公共场所之营业者必须订定防火避难逃生计划,并时常进行实际之演练。

    二、注意用火场所、用电设备之安全,并防范人为纵火案件。

    三、各楼层明显处悬挂「紧急逃生路线图」,并时常维护防火避难设施。

    四、进入公共场所消费时应先观察安全门、梯及各种防火避难设施、消防设备之位置所在。

    五、通风管道最好用铁板铸造,外裹石棉不燃材料,并每层装置防火气阀。

    六、高楼房屋隔间、天花板、窗廉,地毯等装璜,宜使用不燃性材料或经防火处理之耐燃材料。

    七、楼安全门梯及通道,应经常保持畅通。

    八、高楼建筑物户外安全梯逃生最安全,应普遍设置。

    九、高楼各层距离安全梯较远之窗口,应备有软梯、绳 索、救生袋等补助逃生器材。

    十、高楼屋顶平台不宜加盖房屋或其它设置。建筑物依规定设置之消防设备切勿拆除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