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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起火灾的扑救及人员疏散、逃生

2003-11-17   来源:公安部消防局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社会生活中,火灾已成为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一种多发性灾害。据统计,全世界每天发生火灾1万左右,死2000多人,伤3000~4000人,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10多亿元。尤其是造成几十人、几百人死亡的特大恶性火灾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总结以往造成群死群伤及重大经济损失的特大火灾的教训,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要加强初起火灾的扑救及提高人们火场疏散逃生的能力。
  一、初起火灾的扑救
    初起火灾又称初期火灾,是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后的十几分钟内。在火灾的初起阶段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缓慢,火焰不高,燃烧放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在场人员如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简易的灭火器材就能迅速将火扑灭;但如果采取措施不当,就会造成火势扩大,增大火灾损失。
初起火灾的扑救,通常指的是发生火灾以后,专职消防队未到达火场以前对刚发生的火为事故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无论是义务消防队人员,还是专职消防人员,或是一般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对敌的。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的扑救。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室内火灾,在未作好灭火准备之前,必须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此外,还可采取断绝可燃物的方法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如将起火后附近的可燃物及时移至安全地点,不能搬动的,采用不燃材料隔挡;对易燃、可燃气体,可采取关闭有关阀门,切断可燃物的供给;对于流淌的可燃液体,可用泥土、黄沙筑提等方法,阻止其流向易燃、可燃物存放处。
  2.救人第一
  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围困时,应急人员或消防人员首要的任务就是把受困的人员从火场中抢救出来。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可视情况,救人与救火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的展开,通过灭火,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
  3.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
  对于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发生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1211灭火剂灭火。只有当确定电路无电时,才可用水扑救。在没有采取断电措施时,千万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剂灭火。
  对于卧具、沙发等一般可燃物起火,可直接用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也可采用湿棉被等覆盖在起火物品上。
室内墙上消火栓箱内装有消防卷盘的(或称消防水喉),在使用时应先将其开关打开,将水喉拉至需灭火部位,然后再打开水喉喷头实施扑救。
  泡沫灭火器和酸碱灭火器为倒置式启动,使用时应先将灭火器倒置,剧烈震动数次,然后打开开关,对准火焰根部进行灭火。
  发现起火后,无论火势大小,都应及时拨通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火灾的发展令人难以预料,即使火势较小,但由于对起火物质的性质不了解,使用灭火器材不当或者灭火器材失效等原因,扑救不力,会造成火势越来越大。若此时才想起报火警,由于错过了火灾初起阶段,使火灾难以扑救,即使扑灭了,也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有些火灾不能及时报警,主要原因有;不会报警;错误地认为消防队灭火会收费;存在饶幸心理,以为自己能扑灭;企业发生火灾怕影响评先进、评奖金,怕消防队来了影响不好,怕消除队批评,怕追究责任;有的单位甚至错误地规定报警需领导批准才行。上述因素的存在严重延误了报警时间,往往使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最终酿成重大和特大火灾,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说:“报警早,损失小”是无数次教训的总结,及时报警是起火后的首要行动之一。
  企事业单位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在立即扑救、报警的同时,还应迅速通知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
  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交叉口等接消防车辆。
  二、人员的疏散与逃生
    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的突然降临,会使众从的火灾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惶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成为火灾现场的一个首要课题。
  1.有疏散预案
  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为帮助受火势威胁的人员有秩序地脱离危险区,必须有组织地进行疏散。在平时,有关单位就应和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研究,拟定抢救疏散计划,提出在火灾情况下稳定群众情绪的措施,对工作人员按不同区域提出任务和要求,规定疏散路线和疏散出口,画出疏散人员示意图并进行演练。
一旦发生火灾时,应按既定方针和工作预案组织疏散。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组织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火场上受火势威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着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着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2.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在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初期阶段,人们还不知道发生火灾,若被困人员多,且疏散条件差、火势发展比较缓慢,失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应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不利区域内的人员,让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人员疏散。在火势猛烈,并且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同时公开通报,让全体人员疏散。在火场上具体怎么通报,可视具体火情而定,但必须保证迅速简便,使各种疏散通道及时得到充分利用。
  1995年3月20日,1700名师生正在哈尔滨青年宫二层的剧场观看话剧,设在三层的夜总会因电气短路起火,这时剧场内响起广播:同学们演出暂时停止,请大家顺序退场。此时7个安全门全部打开,在有关人员的疏导下在场师生安然无恙。
  3.分组实施引导
  人员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们急于逃离火场的心理作用,起火后可能会峰拥而滞于通道口,造成拥挤堵塞,甚至发生挤压。此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设法引导疏散,为人们指明各种疏散通道。
消防中心控制室内或分控制点收到自动报警信号,值守人员通过监控、电话或员工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后立即启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拨通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尔后开启事故广播系统,依照烟、火蔓延扩散威胁的严重程度区分不同的区域层次顺序,逐楼层、逐区域地通知,并沉着、镇静地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等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组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灭火的地带。
  外部应设警戒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应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就的医院治疗。
  一场火灾降临,在众多的被火势围困的人员中,有的人葬身火海,而有的人却死里逃生幸免于难。这固然与火势大小、起火时间、起火地点、建筑物内报警、排烟、灭火设施等因素有关,然而更重要的还要看被火围困的人员,在灾难临头时有没有避难逃生的本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楼内失火可向着火层以下疏散,逃生时不要乘普通电梯。毒气,而不是令人难以忍受的高温和熊熊烈火。美国学者对在建筑火灾之中死亡的1464人的死因进行的分析表明,其中1026人死于窒息和中毒,占总数的72。5%。由此可见,在火场中逃生,首先要防止有毒烟雾对人身的伤害。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身体贴近地面顺墙向远离烟火的太平门、安全出口的方向疏散。如果房内备有防毒面罩,逃生时一定要将其戴在头上。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当楼梯被烈火、浓烟封闭时,可通过窗户、阳台逃往相邻的建筑物,或寻找没着火的房间,或将门窗封闭,  防止烟火入侵。
  如果烟雾很浓,客房门已经烫手,说明大火已封门,再不能开门逃生。此时应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呼救待援。亦可利用室内备存的绳索或缓降器逃生。位于不高的楼层时,可利用撕开的床单拧成绳状逃生。
  在1985年天鹅饭店火灾中,住着火层的18号房间的两名日本旅客将三条条床单结好,作为自救绳从11层窗口滑行10层脱险。1996年深圳端溪酒店的二楼发生火灾,火灾严重威胁着住在3~9楼的旅客的安全,致使29人死亡。然而住在失火房间楼上的一位老教授在火灾降临时沉着冷静,果断采取防止烟火侵害的有效措施,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