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尤其是人员聚集的学生集体宿舍。学生宿舍是广大学生休息、生活、学习的综合场所,学生一天中至少1/2的时间在这里度过。做好学生宿舍火灾隐患预防和自救,预防火灾发生、避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已成为维护高校稳定不容忽视的大事。因此,强化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对推进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学生宿舍火灾隐患现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脑、电视已进入宿舍,学生生活、学习用品增多,可燃物也随着增多,住宿严重超员,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屡见不鲜,火灾隐患随处可见:
(一)私接乱接电源 为了培养学生科学、合理的生活、学习规律,学校在宿舍用电方面有严格规定,一般早上6:00供电,晚上11:00停电。在宿舍停电的情况下,有的学生从走廊、洗漱间照明灯处,甚至从消防应急等插头处私自接线引到宿舍;有的为了自己方便,在床头上安装台灯、微型电风扇、电褥子等,有的甚至把液晶电脑安置到床上,电线就在床头缠绕,电线放在床底下的垫子上,一旦买到劣质的电源线或电线老化裸露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二)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 部分学生为了图方便,无视宿舍管理规定,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等在宿舍烧水做饭,煮夜宵等等。有的使用伪劣电器,极易造成短路、超负荷,造成火灾事故。
(三)点蜡烛看书、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 有些学生平时不认真学习,临近考试,心里没底就点蜡烛挑灯夜战,蜡烛放在床架上,躺着或坐在床上看书,一旦打起瞌睡极易造成火灾事故。有些学生染上抽烟恶习,并随地乱扔烟头,引起衣服起火,蚊帐起火等等。
(四)安全措施参差不齐 目前许多高校都有几十年的历史,宿舍楼的建造也比较古老,多数是前苏联式的建筑,房间是木制的地板,通风不好,电线错综复杂,线路老化,没有任何消防措施,有的宿舍楼就放一两个消防栓,有的宿舍楼连用水都不方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透析高校学生宿舍火灾隐患的成因
(一)高校扩招,学生住宿紧张
自1997年高校扩招以来,高校规模急剧扩大,办学主体和办学层次日趋多元化,学生成分更加复杂化,在校生人数成倍增长,办学条件、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严重滞后,宿舍设施与学生供求矛盾愈加突出,相当数量的学生宿舍已“多功能”使用。既要用作学生活动室、机房、社团中心等,后勤集团还要用来作水电中心,膳食中心等等。如此“多功能”使用,不仅使学生集体宿舍管理更加复杂化,也使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大大增加。
(二)管理不严,各方责任不清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模式的推进,原来隶属于学校的后勤服务部门从学校剥离,变成按市场机制运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后勤职工人心浮动,流口性加大。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责任相当部分转移到后勤物业管理部门,但是并没有完全划清界限。有的后勤部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与学生的矛盾时有发生,宿舍管理日趋复杂。另外,许多高校租用校外集团、企业的楼房作为学生公寓来安顿学生,宿舍的生活设施、水电管理、清洁工作、保卫工作等都由社会实体来承担,校企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甚至出现脱钩。学校责怪企业没有改善宿舍条件,消防措施不够,电费水费太高,管理人员不力等;企业责怪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学生使用高功率用电器等。
(三)学业繁重,安全意识不强
自毕业生分配制度由计划分配转为市场就业以来,高校大学生以往的天之骄子的地位受到极大的挑战。学生面临着无形的、多方面的心理压力和激烈的竞争压力。从组织发展、综合测评到各种荣誉奖励,从外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到各种考证。多数学生早出晚归,或者干脆吃喝都在宿舍,长期奋战;有的甚至熄灯后在床上、被子底下加班加点;有的学生甚至厌烦社团活动,觉得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此求学状态,真的是连“身家性命”也不顾,也根本不懂得如何防火、如何自救逃生。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因此高校消防安全必须走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路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必须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增强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自生能力,以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领导,建立防火安全组织
2003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指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求各高校要确实加强领导,把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议程,要有专门机构负责安全教育与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保证必要投入,重视安全教育宣传队伍建设,处理好安全与教学、安全与改革、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1、建立宿舍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每栋宿舍楼的管理员和学生干部为成员,并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各级防火组织和负责人,都应制定职责范围和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每年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责任落实到个人,每年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2、建章立制,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具体化。如:《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岗位职责》、《学生宿舍家具设施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水电供应管理规定》,《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办法》等,并进一步宣传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局面,使日常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在严格合理的规章制度下逐步培养学生的行为规范,为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具体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3、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保证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如果方法不当,再好的制度也被降低作用或是半途而废。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工作中不仅要敢于管理,而且要善于管理,为此要对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熟悉掌握学生宿舍各类管理规章和办法,了解学生的生活规律,在工作方法上,不能学生知道应该做单靠简单的“堵”、和“卡”,还需要“引”和“导”,引入科学的管理手段来进行管理,引导学生树立主人翁精神,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良好作用。
(二)深入教育,从思想上真正筑起防火墙
一般火灾的发生,多数是由于人们的不注意、不重视引起的。高校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要主动出击,积极防范,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防范的转变,不能等到事态发展到严重关头再来应付处理。要把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结合火灾案例及身边发生的隐患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各院系及主管部门和宿舍管理部门要利用班会、社团、系刊、板报、讲座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不仅使学生懂得宿舍存在火灾隐患的危险性,更要从思想上真正筑起防火墙,在行动上严格落实宿舍安全管理的 “十不”制度。即不乱接电源、不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抽烟、不在蚊帐内或床上点蜡烛、不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高功率用电器、不使用不合格电器、人走灭灯、排插不靠近枕头、被褥等。
(三)全面宣传,增强法纪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针
各高校在加大对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把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列入学校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经常组织学生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特别要配合“安全生产月”和“119”宣传周,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和校纪校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宣传媒体的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安全、进步的方针,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并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营造一个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四)正确引导,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高校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灭火、自救逃生等演练,使学生掌握一定自防自救的知识和技能,尽量减少在危急情况下因惊慌失措而丧失逃生机会,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高校没有发生过重大火灾的,可以借鉴社会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假设学生宿舍突发火灾,教导学生正确选择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
1、遇到火灾时,不要惊慌失措私自行动,要听从宿舍管理员的指挥,迅速疏散到安全地方;
2、从楼梯向下层逃生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浇湿衣服,弓着身快速有序冲出烟雾区,到底安全疏散口;
3、如果楼道被烟雾污染严重不能通过时,起火楼层以上的同学可向上疏散,直至楼顶,等待救援;
4、如未能及时疏散逃离,可撤离到未起火房间,用颜色较显眼的物品向外呼救,或将床单、被罩、窗帘等撕成宽条,连接成绳索,由窗外墙体滑下,切不可盲目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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