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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涂料毒性的四大误区

2007-1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人们在装修房屋时,对建材的毒性,特别是涂料的毒性认识有误区,其主要表现在:
  
  第一,认为涂料的毒性在一段短时间内就挥发完了,只要过几周就没有危害了,这是不科学的。在常温下,这些有毒物质的挥发,散逸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而长期低剂量的接触有毒物质会产生严重的非急性(由于是非急性,往往不被人察觉)危害,这已被大量的毒理学研究结果证实。
  
  第二,认为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的多少可以代表毒性的大小,其实是不科学的。VOC只是涂料毒性大小的一个来源,而且也不是所有的VOC都有很高的毒性,有些挥发性有机物并没有很大的毒性,这是开发新一代低毒产品的基础。作为一类化学指标VOC并不等于毒性。
  
  第三,涂料的毒性只能通过生物检测才能表达,理、化检验是不能完整表达毒性的。
  
  第四,涂料的毒性控制是指同类产品中的相互比较而言,是一个随着技术进步而动态发展的过程。因此它不能和蒸馏水的无毒相提并论,好的涂料产品,科学地表达应是低毒,而不是无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