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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利用法”火海逃生

2010-01-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所谓“利用法”,即是利用有关物品进行逃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利用门窗逃生

  在火场受困时,大多数人采用这个办法。利用门窗逃生的前提条件是火势不大,还没有蔓延到整个单元住宅,同时受困者较熟悉燃烧区内的通道情况。具体方法:把被子、毛毯或褥子用水淋湿裹住身体,俯身冲出受困区。或者将绳索一端系于窗户横框(或室内其他固定构件上,无绳索可把床单或窗帘撕成布条代替),另一端系于小孩或老人的两腋和腹部,将其沿窗放至地面或下层的窗口,然后破窗入室从通道疏散,其他人可沿绳索滑下。

  (2)利用阳台逃生

  如果火势较大,无法利用门窗逃生时可利用阳台逃生。高层单元住宅建筑从第七层开始每层相邻单元的阳台相互连通,在此类楼层中受困,可拆破阳台间的分隔物,从阳台进入另一单元,再进入疏散通道逃生。如果楼道走廊已被浓烟充满无法通过时,可紧闭与阳台相通的门窗,站在阳台上避难。

  (3)利用空间逃生

  在室内空间较大而火灾不大时可利用这个方法,其具体做法:(卫生间、厨房都可以,室内有水源最佳)把可燃物清除干净,同时清除与此室相连的室内可燃物,消除明火对门窗的威胁,然后紧闭与燃烧区相通的门窗,防止烟和有毒气体的进入,等待火势熄灭或消防部门的救援。

  (4)利用时间差逃生

  当火势封闭了通道时,可利用时间差逃生。由于一般单元式住宅楼为一二级防火建筑,耐火极限2~2?5小时,只要不是建筑整体受火势的威胁,局部火势一般很难致使住房倒塌。利用时间差逃生的具体方法:人员先疏散到离火势最远的房间内,在室内准备被子、毛毯等,将其淋湿,采取利用门窗逃生的方法,逃出起火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