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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并完善儿童安全教育和保险体系

2003-11-04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世纪70年代末起,在发达国家儿童总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盘踞在第一的位置。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

我国学者经过历时两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从建国初期到现在,随着中国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肺炎、传染病和营养不良正逐步得到控制,而意外伤害已取代传染病和营养不良,越来越明显地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我国几个地区的调查证实,意外伤害确实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而且呈现发生率高、增长速度快和死亡率高的特点。

儿童意外伤害不仅造成了大量的永久性残疾和早死,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不仅孩子们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

我国现有约2.8亿少年儿童,占全国13亿人口的22.89%。根据一项最新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100名死亡儿童中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给独生子女占相当比例的中国父母带来极大忧虑,影响着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实施。

同时,非致命意外损伤也在折磨着更多的儿童及父母亲友。同济医科大学少儿卫生学教研室曾在全国11个城市4.3万名幼儿中进行过意外伤害的调查,结果显示:非致命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10%,其中:造成身体缺陷者占1.64%,造成永久性伤残者占1.01%

       国内其他相关调查也显示: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其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手术治疗、卧床、休学或1天以上活动受到限制。

根据我国疾病监测和伤害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测算:估计全国每年约4000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其中需要门诊或急诊治疗1360万人(34%),住院335万人(8.375%),120万人正常功能受损(3%),40万人因伤害造成残疾(1%),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从上述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意外受伤害儿童之多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大,是远远超乎我们想象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群死群伤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如1994128日,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友谊宫发生特大火灾,325人遇难,其中有288个少年儿童。虽然事发已8年多了,但如今看到的是失去儿女的双亲那哭白的头发,和已长大但至今都不敢照镜子的烧伤的青年。

199955日,浙江省常山县芙蓉乡初级中学学生乘坐的中巴车驶往地处芳村镇的常山县第三中学途中,中巴车失控,翻入公路右侧落差80米,水深15米的长厅水库内,造成32人死亡,其中学生29人,另有17人受伤。

2000311日江西萍乡上栗县一家私人爆竹作坊发生爆炸,死亡33人,其中小学生14人,受伤10人。

2002913日,湖南古丈县双溪乡一辆1吨重的双排座农用车,非法搭载41人,其中初中学生28人,放学回家过周末,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6人死亡,其中学生13人;重伤6人,其中学生5人;轻伤19人。

2002923日,内蒙古丰镇市第二中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造成21名学生因拥挤跌倒叠压窒息死亡,43人受伤。

如果说我们从冰冷的数字中可以看到儿童意外伤害的严重性的话,那么从这些具体案例中,我们更可以触摸到隐藏在受害者亲人心中深深的痛楚。

二、努力减少和控制儿董意外伤害事故的战略对策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儿童的安全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儿童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江泽民同志在江西上栗县烟花爆炸事故后,指出:“特别是家庭、学校、社会,要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关心他们在各方面的成长,体现我们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血的教训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天的儿童就是明天的劳动者。重视和加强儿童的安全教育,关心儿童的安全健康成长,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就是关心千家万户群众的利益,就是关心国家的未来。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也说明,安全的意识、思维、习惯,安全防护、应急和自救的技能和知识,应从儿童抓起,通过安全科技文化的传播和渗透,提高儿童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教育能影响儿童的思维和行为,能使儿童从小就养成珍惜生命、自律安全的行为和品德,这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的大事。

加强儿童的安全教育一要依靠学校,学校是获取知识的主要阵地,有着得天独厚的教育条件,可以进行正规化、系统化、经常化的安全教育;二要发挥家庭的作用,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对儿童的行为方式有重要影响,家长的言传身教,使其安全意识得到强化;三要依靠全社会,举办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参加活动和观看影视等是儿童增长知识和才干的重要环节,寓教于乐,使孩子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到增长。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注儿童的安全教育问题,1995年国务院7个部委联合发文,1996年起。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各有侧重,“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自救互救”、“消防安全教育”等。1999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特别指出:“大、中、小学也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已逐步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在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方面,其作用日益明显。

由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等单位共同发起的“少儿安康计划”,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该计划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和实施一系列项目,以达到使少年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健康知识和技能,为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目的。

(二)充分发挥儿童保险的作用

由于意外伤害时有发生,现在许多家长都开始购买保险,将保险作为处理儿童意外伤害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

我国的保险真正发展是在近十年内。以往儿童的医疗费用往往由父母的单位承担,但经过保险公司的十年努力和社会各个方面调整,现在儿童保险已成为处理儿童医疗费用的一条主要途径,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城镇。

儿童保险经过多年发展,目前逐步买现了产品多元化和系列化,销售模式也正在从依托行政力量向市场竞争转化,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一是儿童保险产品多元化。长期以来儿童保险产品单一,家长主要通过学校、幼儿园为孩子集体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团体险),简称“学平险”。而近几年,针对儿童特点设计的个人险也纷纷面世,推出了投资和保险兼顾的分红型险种,如:中国人寿保险的“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平安保险的“少儿终身幸福平安保险”和“子女教育保险”、寿康保险的“世纪宝贝两全保险”和“世纪之星两全保险”等。

二是儿童保险产品系列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针对富裕地区的学生,有的“学平险”还增加了附加意外医疗险和附加疾病住院险,理赔范围也基本覆盖了意外伤害,收费也从最初的几元钱达到了40元。

三是儿童保险产品销售开始市场化。有的保险公司在一个省建立了数千人的行销队伍,并在儿童保险市场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占居主动。

四是保险公司的赔付质量在提高。如,某保险公司儿童保险索赔工作按照合同条款应在  10日内完成,但在某些城市已经开始提供“500元小额赔付柜台30分钟内当场赔付,500元以上大额赔付7天完成”。某保险公司从20019月至20027月就各类学生校内外伤害事故赔了1000多万元。

五是保险公司开始重视服务。以往保险公司都是采用“保户事发后先行自付医疗费用,出院后保险公司再进行理赔”的方式。但现在保险公司也开始提供“上门理赔”和“提前预付”的服务了,以解决受害学生救治需要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但是,我国儿童保险的理念落后,基本上停留在“事前分散分险”,而不是“事前降低风险”上,大体停留在“事后赔付”阶段,对“事前”和“事发”两个阶段的关注不足。此外,儿童保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也将许多儿童意外伤害排除在外,对他们并不提供保障。对此,家长和媒体多有抱怨。他们认为“用于事后补救的资金,用在学校设施的及时更新、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上,才是最大程度避免事故的关键”。有些家长纷纷发出“我不在乎几十元的保险费,我需要的遇到事情时有人可以帮助我”和“我更关心孩子的安全,而不是遇难后能够得到多少补偿”的呼声。

综上所述,儿童保险已成为处理儿童意外伤害问题的必要的和重要的手段,但是必须转变理念,即从“事后赔付”向“事前预防”转变。随着儿童保险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儿童保险在各方共同建立的儿童保障体系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三)将意外伤害作为一种有发展规律的“疾病”,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是国际发展趋势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包括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国际疾病分类已将其单独列为1类,包括交通事故、窒息、溺水、触电、自杀、中毒等。过去一些学者曾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想不到的事件,是不可预测的,因而也是无法控制的。然而,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比较一致地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件,但它也是一种疾病,既有外部原因,也存在着内在的发展规律,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意识到意外伤害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因为它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不同的国家,伤害预防与控制的重点各不相同。

工业化国家的伤害预防与控制已经有半个世纪的经历,因此他们的工作重点是执法、监督和消除社会生活中发生伤害的一切可能性,把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在发展中国家,伤害预防工作尚处初期阶段,当务之急是消除不利于安全的障碍与阻力,使决策者和民众提高对伤害可以预防和必须控制的认识。

世界各国的调查显示:儿童意外伤害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是车祸、跌落、烧伤、溺水、中毒和自杀等;但在不同国家存在一定差别。如美国的意外伤害以交通事故居首位,其次为他杀、自杀、溺水、火灾等;我国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则以跌伤、溺水和自杀较高。在不同年龄的青少年中,以1519岁意外伤害的死亡率最高,14岁次之,1014岁和59岁死亡率较低。一般而言,儿童日常活动场所(如家庭、幼儿园、学校等)是意外伤害的易发之地。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大多发生在家里,如误食中毒、家庭火灾等;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数发生在学校和上学途中,且与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和骑自行车有密切关系。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52%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19%发生在街道,12%发生在学校。

儿童意外伤害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家长的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教育、急救系统不健全、居室布局或物品摆放不合理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受伤或死亡。要做好预防工作,首先应加强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提高成年人的警觉性和责任心,此外,科普知识的推广、产品安全性能标准的制订以及监管机构的设立等大量相关工作,都需要社会各界共同配合完成,才能建立完整的预防体系。

(四)重点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首先,我们对以往一些熟视无睹的伤害再不能漠然置之了。例如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无时无刻不在制造明显或潜在的伤害:过期变质食品、毒酒、毒油和假药,造成骇人听闻的中毒事件,劣质电器和燃气热水器造成死亡事故,娱乐场所因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和缺乏安全管理造成悲剧,儿童玩具、旅游、化妆品等都在威胁着消费者安全和带来不应有的健康损害。对此,我们应该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整治。

其次,在我们对这些企业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应该提高儿童和家长的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制。托幼机构、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条款,必须对意外损伤的发生有预见性,应具备预防意外损伤的常识,及时发现和排除意外损伤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给少年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健康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

2.提高儿童工作者和家长对意外损伤的警惕性,加强安全管理。如儿童出入的门不要装弹簧,以免夹伤儿童的手脚;火柴、热水瓶、剪刀、药品等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室内生火炉子要有排烟装置,以免发生煤气中毒;家庭的电源开关、插销要安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等。

3.加强儿童安全教育与安全训练。儿童需要保护,但也需要教育与训练。因为过分受保护的“温室中的花朵”,可能不利于避免危险的能力培养。教师和家长应对少年儿童加以精神文明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他们独自应付环境、适应环境的能力。启发和诱导他们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以及不安全的后果。目前,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各地方广泛开展的“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

4.引进国外先进的“紧急救援(SOS)”服务理念。紧急救援服务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其核心宗旨就是力争在病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刻可以提供及时周到的有效服务,伸出援助之手。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现在,紧急救援经历30多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保障行业,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壮大。

通过落实上述工作,我们要形成一个“事前教育、事发救援和事后赔付”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链,真正做到通过“事前教育来提高防范能力降低出险率,事前投保分散风险;事发时通过紧急救援获得及时帮助,尽快顺利就医治疗;事后通过向保险公司索赔减少自身经济负担”。

不久前成立的“华保紧急救援中心”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华保湖北分公司在2002年暑假期间,为参加“中小学生素质培训夏令营”的上千师生,分批进行了简单的安全、自救和互救培训,受到带队老师和学生的欢迎。

200262日上午,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投资2008班杨志同学在宿舍二楼阳台晒被子时不慎从窗户坠下。华保湖北分公司在接到报警后及时派出救援人员赶赴医院了解情况,然后按会员合同提供了“手术、住院费用代垫”服务,使得该同学得到及时救治。医院、学校老师和事后从山东赶到武汉的家长均对此表示满意。这说明,类似华保这样为学生、家长提供“培训和救援”的机构是受到社会欢迎的。这些好的措施和做法,应该大力提倡和推广。

总之,建立完善的儿童保障体系是必要的,是家长和社会所认同和欢迎的,同时也是国际发展趋势。

儿童意外伤害作为一种可以预防的“疾病”,我们应将工作重点落实在“预防和控制”上,而预防工作又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并且需要各方工作人员与家长的通力合作,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儿童保险对解决儿童意外伤害问题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手段,希望保险公司在不断完善自身服务的同时,与基金会、救援、媒体等机构多方合作,真正将服务做到尽善尽美,为儿童、家长、学校、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使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从2000年开始致力推行的“中国少年儿童安全健康计划”可以顺利地推广,并结合《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不断改善安全环境,消除不安全因素,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孩子们安全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