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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矿擅自生产 终酿悲惨事故

2008-01-25   来源:《新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2年12月22日21时20分,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境内小南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张营不但不及时组织人员抢救,还故意隐瞒事故情况,采取销毁瓦斯记录、班前记录等手段,私下与遇难者家属签订每人赔偿3-5万元的协议,畏罪潜逃。目前,参与私下处理遇难者后事的张根和生产副矿长田永锋被刑事拘留,副矿长刘源于1月7日7时许投案自首。1月9日,隐瞒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并涉嫌销毁证据的甘肃省白银市小南沟煤矿矿主张营,被警方抓获后押解回白银市平川区,副矿长张霆正在被公安机关通缉抓捕。
 
  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12·22”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已初步查明。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7日公布了矿井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隐瞒过程的调查结果。
 
  1月2日9时,白银市平川区信访办接到群众举报,2002年12月22日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11人。对此,白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以及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先后赶赴现场,对小南沟煤矿“12·22”特大煤矿伤亡事故进行了初步调查。

  专家分析认为,该矿违反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擅自生产;该矿没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突矿井瓦斯治理的相关方针,在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情况下冒险生产;该矿采用落后的采煤方法,独头巷采、局扇通风,形不成负压通风;该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瓦斯检测、机电设备、火区、局扇等管理制度不落实;有关管理部门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够等问题。
 
  矿工们说,他们每天每班要连续上8-10个小时,推15车煤,大约48吨,只能拿到30元工钱。记者在现场看到,矿工们住在狭窄矮小的窑洞里,里面的土炕上有一些床被,脏兮兮油腻腻的。门口是一个由土砖建造的小火炉,矿工们都是自己做饭吃,每天的伙食基本上就是面粉和土豆。

  调查结果称,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年生产能力2万吨。矿井开采自然条件差,处于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具有爆炸性。矿井为斜井开拓,使用非正规采煤方法。该煤矿2001年经过安全整治,按“甘肃省小煤矿整顿验收标准”验收通过,但目前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 “四证”,也未达到国家制定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高突矿井瓦斯治理的 “十二字”要求,属非法生产,应停产整顿。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多次下达监察指令,要求停产整顿,该矿拒不执行,擅自生产,造成事故。
 
  生产办公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安全方针”的标语随处可见,办公室还挂有“矿主责任制”、“矿井安全须知”等标语牌,但这一切都是摆设。据了解,井下并没有足够的安全设备,矿主也从来没有对矿工进行过任何安全培训。

  目前,事故抢救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已慰问和看望了遇难者家属,家属情绪稳定,善后工作基本完毕。

  经调查核实,这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隐瞒不报,性质恶劣的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