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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县砟子镇西煤山孙长东非法井“11.26”瓦斯爆炸事故

2008-04-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简况

  事故单位:江源县砟子镇西煤山孙长东非法井

  事故时间:2002年11月26日10时40分

  事故地点:立井西侧3米平巷处

  经济类型:个体

  法人代表:孙长发和王文军非法合伙经营

  事故类别:瓦斯爆炸引起火灾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伤亡人员情况:死亡9人

  经济损失:30万元

  二、矿井概况

  开拓方式:一立井

  采煤方法:巷采(非正规)

  提升方式:罐笼提升

  瓦斯等级:未经鉴定

  通风方式:自然通风(无主扇)

  三、矿井沿革

  该矿井原为他人遗弃的非法废井,1995年现井主孙长东将其据为已有,并与王文军进行非法开采。1998年夏天与今发煤矿的巷道贯通,后来冒严又与邻近华兴煤矿的井口贯通,靠自然通风。经调查,孙长东的矿井一直是处于无证的非法开采状态。

  四、事故简要经过及抢救过程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2年11月26日白班,井长王文军带领8名工人入井,进行回采和巷修工作。10时40今左右,井上人员看到井口冒黑烟,知道井下发生了事故。

  (二)事故抢救程

  事故发生以后,矿主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经举报查实该矿确实发生了事故以后,白山市及江源县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临时抢险救灾指挥部,对事故展开了抢救工作。14时30分白山市救护队从华兴煤矿主井入井探险,在二段绞车道+504m标高的左帮发现有一个50cmX50cm见方的通口,经处理后进入了20多米长的平巷。平巷头左侧是40多度的20米上山,两名队员上行3米处发现巷道中有一块木炭明火。上山顶头发现已经冒严了,只能看到一个小绞车和一个胶轮推车。在冒落区测得温度为26度,C0浓度0.05%,CH41.0%浓度。这时巷道老顶来压,伴有响声,无法前进,并无法处理,决定升井。在16时第二次派救护队和四名工人入井,到达冒落区后,发现冒落区上部的木垛已燃烧,随后队员和工人升井。28日下午2时救护队第三次入井,发现上山已全部冒严,棚子有明火燃烧,处理不了返回地面。

  指挥部在29日决定在华兴煤+504标高和孙长东井贯通处打了两道密闭。并于2002年12月5日将孙长东的立井井口填平,九名遇难者仍在井下。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井下局扇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干式变压器失爆,产生电火花,发生瓦斯爆炸后,引起火灾。

  (二)、间接原因

  1、矿主长期非法盗采国家资源,无规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致使矿井风量不足。

  2、井下无专职瓦斯检查员,没按设瓦斯探头,不能实现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3、关闭非法小煤矿没有力度,工作流于形势,政令不通,致使非法小煤矿长期违规生产。

  六、事故教训

  1、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打击非法矿井不力,致使该井没有被及时予以取缔。

  2、矿主法制观念极其淡薄,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同儿戏,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导致9名工人被夺去宝贵的生命。

  3、矿井安全管理极其混乱。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没有主扇,井下局扇循环供风,造成瓦斯积聚;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也没有按规定安设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致使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不知重大事故隐患的存在,仍然冒险作业;机电设备管理混乱,不按规定选择井下电器设备,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现象无人管、无人问,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