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事故,截至30日,已造成71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国务院要求吸取胶济铁路事故教训遏制重大事故。(2008年5月1日新华网)
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都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是著名的“海恩法则”。这一法则虽然是针对航空界飞行安全而言的,但它所揭示的“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的道理,对其他领域的安全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根据海恩法则,每一件重大事故发生之前,都有“事故征兆”或“事故苗头”,那么要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们就要自觉地从结果中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解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安全无小事,人命非儿戏,很多看似意外的安全事故,一部分的确是不可抗拒的“天灾”,但也有为数不少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人祸”。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就是一起“人祸”。济南铁路局文件传递及调度命令传递混乱,给事故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危险一步步逼近,但错误依然继续,最新临时限速命令未与T195次司机进行确认,也未认真执行车机联控,结果一场特大事故就这样在错误不断累积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前提。没有长期的量的积累,质变是不可能发生的。“祸患常积于忽微”,忽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忽微常积”,要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居安思危,防微杜渐。
所有的灾难几乎都如出一辙,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多个漏洞的叠加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只要我们多一点责任心、多一份认真的态度,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很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不到位,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弥补小的漏洞,最后终于酿成大祸。事后问责虽然可以惩戒相关当事人,但却无法挽回已经损失的财产和逝去的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减少事故重在预防。我们只有牢记“海恩法则”,尽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警钟常鸣,才能防患于未然,防止特重大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