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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砖与人命的悲情推理

2004-10-2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这是一桩本来十分简单的工亡赔偿纠纷,却人为的复杂化到差点闹出人命的地步,内中很多东西值得深思——
爱子工亡:不幸寡母苦,有冤无处诉

    出生于四川省乐至县的宋道素,1978年经人介绍与成都龙泉驿区西平镇鹿角村三组村民陈绍艮结了婚,1983年生了儿子陈鸿雁。
    1996年,陈绍艮因患肝硬化告别人世。宋道素强忍悲痛,起早贪黑靠种菜供儿子读书,并偿还了丈夫治病时欠下的一万多元债务。2000年春节过后,初中毕业已年满16岁的儿子陈鸿雁为减轻母亲的负担,去阙家村12组的西平镇金鸡新型建材砖厂打工,每月可挣工资300来元。
  2000年5月26日早上7点刚过,陈鸿雁骑自行车帮母亲把当天要卖的蔬菜从菜地送到公路上,然后就骑车去了砖厂。上午9点多钟,宋道素卖完菜往家走时,妯娌在半道上截住她,说她儿子在砖厂出事了。宋道素急忙与妯娌一同来到砖厂,见儿子陈鸿雁躺在地上,血肉模糊。
  据工友说,陈鸿雁是8点多钟出的事,被传送设施挤压了右臂,具体情况没人知道,出事后估计他已经死了,就扔在了那里没人管。宋道素和妯娌赶到现场后,发现陈鸿雁还有一口气,就呼天抢地请求抢救,这时候砖厂才打电话叫来急救车,然而陈鸿雁被拉到医院后,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了。
  陈鸿雁死了,砖厂一口咬定其是“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所致。”故对陈鸿雁的死亡不予理睬,叫陈鸿雁的亲属把尸体弄走。陈鸿雁的叔叔、婶娘等人只好把陈鸿雁的尸体搬回家。宋道素经不起失子之痛,卧床不起,陈鸿雁的奶奶也受不住打击,病倒在床。灾难笼罩在这个不幸的家庭,村民为之怜悯,却爱莫能助。

媒体关注:人命虽作价,赔偿难兑现

  宋道素有个堂姐叫宋秀英,大学毕业分配到成都,后在锦江区工业局工作。陈鸿雁死亡的消息传到宋秀英那里,她当即把在成都的几个堂姐妹召集起来,急匆匆赶到鹿角村三组。
  宋秀英等姐妹到宋道素家一看,见宋道素和婆母均病倒在床,陈鸿雁的尸体摆放着无人过问。宋秀英问明了陈鸿雁的死亡经过,得知砖厂认为陈鸿雁是自己致死,根本不予理睬。厂方没有任何人关心陈鸿雁的死,宋秀英不觉心生怒火,愤慨万分。陈鸿雁死在上班之中,即使全是他的错,厂方出于最起码的人道,也应该料理死者的后事,安慰死者的家属,怎么根本就不予理睬呢! 宋秀英想不通。
  气愤的宋秀英当即与砖厂联系,希望砖厂方面出于人道主义,安慰一下死者家属,但砖厂咬定死者是自己致死,仍不予理睬。
  宋秀英怒不可遏,于是给成都多家媒体打电话,呼吁媒体给予关注。顿时,成都多家报纸和电视台记者蜂拥而至,陈鸿雁死亡后厂方冷漠对待的报道很快便通过媒体披露出来,社会反响十分强烈。
  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龙泉驿区劳动局、区乡镇企业局、西平镇乡企办、西平镇政府终于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陈鸿雁死亡属工伤事故。由此龙泉驿区劳动局于2000年6月2日以龙劳发(2000)15号文件确认陈鸿雁之死为“因工死亡”。
  2000年6月6日,在龙泉驿区安办、区乡企局安全生产科、西平镇政府、镇企办等主要负责人的主持下,召集陈鸿雁之母及亲友,与砖厂承包人黄某某就陈鸿雁因工死亡的赔偿事宜进行了调解,达成协议由砖厂赔偿受害方现金共计85868元。厂方称,暂时资金困难,希望缓一缓给付。受害方表示同意,并率先在协议上签了字。
  事情得到“妥善”解决,随后相关媒体又做了跟踪报道,称舆论监督使弱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社会反响良好。
  然而,昙花一现的“良好效果”却没有兑现。事情平息以后,宋道素去砖厂要钱,砖厂承包人却说,当初他并未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那个调解等于零,没有丝毫法律效力。
  仍然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的宋道素,对砖厂的作为毫无办法,只好向堂姐宋秀英“诉苦”。有着相关法律知识的宋秀英深知,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程序办事。于是,宋秀英即在成都某律师事务所请了两名律师,无偿地提供法律援助,向龙泉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定由砖厂赔偿申诉人宋道素相应的各种费用85868元,另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0元。
  2000年7月5日,龙泉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定,由砖厂赔偿申诉人宋道素各种补偿金共计31212元。
  由于仲裁补偿金与申诉人请求数额差距太大,宋道素不服仲裁,一纸诉状将砖厂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种补偿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35851元。
  2000年9月28日,龙泉驿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赔付宋道素现金31212元,驳回宋道素其他诉讼请求。
  宋道素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1年3月,成都市中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第一项即被告赔偿宋道素31212元,另赔偿宋道素精神损失费10000元,合计41212元。

法院执行:被告耍无赖,红砖抵人命

  终审判决后,无可奈何的宋道素只好认了。但当她拿着判决去找砖厂要钱时,砖厂承包人却说没钱,一分钱也不给。
  宋道素无法。堂姐宋秀英挺身而出,支持宋道素于2001年4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砖厂老板说,他承包砖厂,实际上是他的一个亲戚投的资,钱都被他亲戚拿去了,没钱赔给宋道素。即使赔,也只能分期付款,每月给1500元。宋道素同意砖厂分期的办法。于是,第一次砖厂给了1000 元,后来又给了2000元,第三个月,宋道素去拿钱,砖厂却不给了,说没钱。执行法官赶去砖厂,砖厂负责人避而不见,只是让其家属出面“应付”执行,执行法官左说右说,砖厂负责人的家属又蹦又跳,翻遍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口袋,“凑”了300元给执行法官。先后整整执行了一年,宋道素才拿到3300元。
  之后,宋道素请求法院继续执行,执行法官告诉她,砖厂不给钱,只能给砖。堂姐宋秀英得知这一情况,心想给砖也行,卖了砖不就是钱吗。为了把砖卖出去,宋秀英找到《四川工人日报》请求无偿打个卖砖的广告。川工报记者以《一条人命和一堆红砖》为题报道了宋道素索赔的艰辛,并以该文吁请成都建筑商与川工报联系,同情同情宋道素,“买”下宋道素的红砖。文章见报后,有建筑商表示愿意买砖,宋道素就在堂姐宋秀英陪同下去砖厂商讨拉砖事宜,砖厂却十分滑稽地说,拉砖可以,但只能每天给1000匹,多一块都没有。
  天哪,将近40万匹砖,一天按1000匹算,要拉运一年多时间,如果每天去领取这1000 匹砖,人工、运费等等算下来,别说得钱,还要倒贴许多精力。砖厂如此“耍弄”人,软弱老实的宋道素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其堂姐宋秀英实在看不下去,强烈要求法院采取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即对砖厂相关财产予以查封。至2003年6月,砖厂又陆陆续续赔偿了5600元,加上原来的3300元,总共是8900元。
  2003年6月,当宋道素再去砖厂索钱时,砖厂不仅停产,而且变更了老板,新老板根本不买宋道素的账。
  后来才知道,砖厂的土地已转让给四川省公路机械厂,据说,原来的老板结算了转让款,连人都跑了。
  宋道素索赔无门,气病交加,卧床不起。几个堂姐妹可怜宋道素,把她接到成都,这家住几天,那家住几天,煎熬了3个多月,宋道素才从病床上爬起,在姐妹们支持下,准备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继续抗争。

以死抗争:索赔画句号,案情留问号

  砖厂转让,老板换人,宋道素认为,砖厂是乡镇企业,因此得找镇政府讨说法。于是,她来到西平镇政府,工作人员说镇领导不在,叫宋道素等。后来领导在了,却说这个事情不应该镇上管,是村上的事儿。宋道素求镇领导跟村里说说,给个说法。镇领导说要协商,叫宋道素下午来。宋道素就等,中午也没离开镇政府,一直等到晚上9点,镇政府连个人影都没有了,宋道素才垂头丧气地离开了镇政府。
  第二天,宋道素又在镇政府白等了一天。此后一天又一天,镇政府始终不处理宋道素的事情。堂姐宋秀英对此非常气愤,认为唯一的办法还是要找法院,还是得按法律程序办事。
  于是,宋秀英陪着宋道素找到原来的执行法官,请求继续执行。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个案子到这儿已“山穷水尽”,没法执行了。宋秀英说:“之所以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完全是法院执行不力。当初法院是查封了砖厂的,可是砖厂转让,却没有经过法院解封,法院应该对此负责!不管怎么说,法院应该拿话来说!”法官却说,你总不能叫我从包包里拿钱给你吧! 明白跟你说,你缠着我没用,有本事你去找市长,请市长给你办不就行了!
  一句“找市长”点醒了宋秀英。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她真的就拨打了市长热线电话,市政府秘书处与龙泉驿区人大和区政府联系,希望依法解决此事。龙泉驿区人大常委领导非常重视,与区法院联系后,责成区法院和人大内司委负责人于2003年底与宋道素一同来到西平镇,希望以砖厂土地转让金解决宋道素的赔偿款。镇领导随即把原砖厂所在村的村长和治保主任等村干部叫了来,村干部说,砖厂转让金是村里的,村民们不同意拿钱赔偿宋道素。
  宋秀英说,砖厂转让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据她所知,当初在给砖厂老板计算转让金时完全可以代宋道素扣除赔偿款,可是村里擅自解除法院的查封,与砖厂老板暗箱操作,完全忽视宋道素的权利。因此,村里应该承担赔偿宋道素的法律责任。
  但村干部坚持说,村民不愿赔偿宋道素,如果激起民愤,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就这样,协调不了了之。
  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宋道素彻底绝望了。夫死子亡的不幸命运摧残了她,几年来的艰苦索赔折磨着她,思前想后,她觉得活着艰难,也看不到丝毫希望,于是她用了三天时间,泣血写下多封遗书,有给堂姐妹的,有给老家兄妹的,还有给龙泉驿区人大的。她之所以要给人大写遗书,一方面是感谢人大好心的同志关怀了她,一方面是想通过她的遭遇警示社会,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2004年1月14日,宋道素把给姐妹们的遗书放在宋秀英家,然后就去龙泉驿区人大。她把遗书放在人大内司委的一张办公桌上,便悄悄地离开,准备去个清静的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宋道素走后不久,内司委温主任看见了那封信。温主任了解宋道素,为宋道素的事还费了不少心血。看了宋道素的遗书,温主任感到“要出事”,立即给宋道素的堂姐宋秀英打电话,接着温主任又赶快去找宋道素,终于把还没走远的宋道素找了回来。温主任劝说宋道素不要往绝路上去,给宋道素买了包子叫宋道素吃。随后,温主任把情况向人大领导作了汇报,人大领导非常震惊,当即通知法院前往西平镇执行赔偿工作,如果执行受阻,就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午,法院终于执行了1万元。
  宋道素以死抗争,索赔到1万元后,西平镇表示再不给钱了,并说再给钱就可能引发村民闹事,危害社会安宁。情况反映到龙泉区人大,人大内司委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讨论认为,宋道素索赔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实际上是政府行政部门设置了种种障碍,这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相悖。前次执行l万元的实际情况表明,阻力并不在村民,而在镇上。对此,人大决定,由分管内司委的人大副主任叶发明组成工作组,前往西平镇政府,一定要尽快处理好宋道素索赔的问题。通过人大工作组的艰苦努力,2004年4月6日,在确保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终于用砖厂转让补偿款执行了剩余的全部赔偿金。

痛定思痛:弱者保权益,不能再受气

  如今,宋道素因几年奔波,居无定处,家里房屋已全部垮塌。拿到赔偿金后,她只想重修两间房屋,过一过清静的日子。但愿宋道素将来的生活会多一些幸福,少一些痛苦! 为堂妹奔波几年,因受不了气而身心俱疲的宋秀英也深有感触地说:这个事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真让人痛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