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新华社的文字和中央电视台的声像,都提供了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供述”。此前,石家庄特大爆炸案“告破”的结论,已在靳如超被抓获的时候发布。播发靳如超的供述,可以理解为对“告破”结论的一种肯定。
靳如超的供述,解释着人们头脑中的一系列疑团,填充着一般人早先推理过程中的盲区,也在使他作为真凶的公众形象定型化。
声像传神。电视上靳如超神态平静地说着作案的过程,口齿还不算特别含糊,供认也极似诚恳,整个场面有些像开新闻发布会。犯罪心理学上,负案在逃者难免惊慌,落入法网以后反而变得踏实。靳如超现在的表现,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解释。
靳如超“招了”,但“招了”并非大功告成。
在法院审理定罪以前,靳如超的身份仍然是石家庄爆炸案的重大嫌疑人。靳如超“招是不招”,并不影响案件的依法办理,定罪依靠严密的证据体系。靳如超不招,我们需要证据;靳如超“招了”,我们需要证据;靳如超的招供是否完全真实,我们还是需要证据。对靳如超的全部供述,都要以人证、物证、书证加以研判。
如果靳如超所供属实,他为什么能够作下这一大案,就值得我们思考。靳如超在云南杀人,身份已经暴露,跑回石家庄后,短短几天时间里又制造系列爆炸案,其准备和实施过程相当“原始”,却最终得逞。得逞之后,又在短短时间内顶着公安部A级通缉令,操着他不太灵便的耳朵和口齿,手提装着炸药的编织袋跑到了北海。靳如超落网前10天的接连得手,应成为我们反思犯罪控制和社会管理问题的典型材料。
根据已知材料,靳如超纯属个人报复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我们的心理得到安抚,毕竟他的疯狂是其来有自。然而,我们仍然无法完全平静。如果石家庄爆炸案的后面果真只是一个罪犯的家庭变故,这种犯罪就完全可以归于“细故杀人”。家庭细故在罪犯那里足以演变为一场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可见其理智丧失到何种程度。这种情况虽属极端,但个别人的极端行为可以对社会构成巨大的威胁,其极端情绪又可以由细小的缘故而产生。一个靳如超可以给整个社会制造如此巨大的悲痛,我们的社会可以承担多少个靳如超的打击?
社会生活中冲突无处不在,个人变故、利益纠葛和思维碰撞在不断发生。如果社会处在躁动不安和浮泛极端的背景之下,就容易发生或大或小的毁灭性灾难。一切极端情绪和极端意识都蕴含着巨大的危险,一切极端思潮和极端行为都是社会的大害。警惕新的靳如超,缓解极端情绪,矫正极端意识,反对极端思潮,预防极端行为,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刘洪波(南方周末)
冷漠的氛围--石家庄爆炸案主犯日记剖析之三 2001年04月29日10:42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4月29日电 (江山 宋晶) 记者通过研究靳如超日记,发现他不时流露出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和对个人需要的强烈渴望,但他的一些正当愿望一直无法实,因而从内心深处表现出了种种误解、焦虑和失望。从这里不难看出,他虽然是一头吃人的凶猛禽兽,但从另外的意义上说,也是一只理应得到关爱、理解、教育和警惕的困兽。
由于得不到理解,靳如超对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得出了消极的结论:“人可怜:无人 相互(信。以下括号内的字均为记者所加)。人疼(痛)苦:无人结(接)触。人生气:无人解气反而给你再加气。人没有爱:反而无人可怜爱你。人生气:别人就高兴。人求人:别人越知道你无能,反而人们离远了你。你穷:别人越破你的财,让你穷。你高兴:别人越不让你高兴。”
了解情况的人告诉记者,靳如超对父母很孝顺,其母亲死后,他曾在监狱里烧过许多纸钱。这次爆炸案时,他恨继母,要炸她,可又怕炸了父亲,就把炸药放在了楼房外面,结果只炸了个洞,起了个吓唬作用。
靳如超耳朵有病,深感身体健康的重要,因而对空气是否清醒等十分敏感,几次在日记里提醒和要求自己:“人生身体健最主要的是室间清洁,空气无臭氧化气。把室内所有的旧物品和有产生气体的物品,全部除掉更换新的,要室内明亮宽广,室外要有草平(坪)绝(绿)化,以向室内提供氧气。有病不能好转反而加重,我的耳聋就是这个关键。最好在南方,丛林,天气热,空气潮,四周满面(地)都是绿化。”他还一再谈到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每天要长跑、要吃点好的。虽然他的要求可能有点过高,但这些正当愿望在监狱里根本无法实现。一位有识之士指出,要彻底改造一个人,不仅要靠法律和监狱等有形的手段,更需要无形的感情特别是爱的给予。
靳如超对生活有时充满着憧憬和追求。1997年,当他离开监狱获得新生时,是多么高兴啊!这天,他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道:“1997年9月15日,我顺利度过8年11个月零1天大狱获得新生了,减去了1年零29天余刑,1997年9月15日上午9点30左右出了监狱大门,获了新生,在狱大门,二次乘坐面包车,第一次乘面包车15元,乘换第二次面包车240元,直接送到家门。到家后是12点40分左右,乘坐石市1路公共汽车到达人民商场,乘车在路上看到街头上双侧,高楼商厦和人群,社会生活方面都不繁荣,很土气,所以本人看着非常不顺利本人在狱中回忆的印相(象)本人决定要到达南方和苏联、香港和起(其)它边贸边界繁荣经济收入维持生活。”
然而,当身在监狱的靳如超即将回到社会时,高兴之余,也有不尽的疑虑与担心:“你回社会后你要高大的(特别地)警提(惕)注意你自己要清楚你自己不要麻脾(痹)你自己,因你是住过监狱的狱人,社会上的人都把你看成了贼的坏人,干坏事的人,杀人出坏的人,你要注意,社会上的人都是这样看待你的,只要你有一点坏事,社会上的人都不会放过你的,你不干坏事,社会上的人也是说你是坏人,也顶着你,你说话他们也认为你说的是坏话,你出门上他们也认为你出门去干坏事去了,你吵架他们认为你要杀人,你说话他们什么也不敢给你说,你问他们什么事,他们都不敢告知你,也是怕你知道后会干坏事,怕你问的事有目底(的)。”
可是,当时有谁能解除他的这些疑虑呢?后来的事实也正是如此。靳如超出狱后,或者是因为单位看不上,或者是因为自己好逸恶劳,结果几次找工作,几次失业。讥讽、嘲笑甚至打骂,那是常有的事。一位有识之士指出,社会本是教育和改造人的地方,但他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和关注,导致他的复仇之焰逾烧逾烈。靳如超内心的仇恨和愤怒如同一颗定时炸弹,而周围人们的冷漠,则是这颗炸弹的导火索。一旦引爆,同归于尽的悲剧就将发生。
“我原来没有想杀人。”当靳如超被抓获后,公安干警问他为什么要去云南杀韦志花时,他交待,他和韦志花先是同居、生活了3个月。这期间,他的父亲、后母及姐姐都不愿意他俩结婚。去年11月11日,韦志花不知何故,突然离开了石家庄,走时还把靳如超家里的600多元钱也偷走了。今年2月18日,靳如超带了6800元钱,前往云南寻“妻”。为什么带这么多钱?“准备在那里跟她好好过日子。”但没有想到,靳如超到了云南后,韦志花不但拒绝跟他结婚,而且大把大把地花他的钱。靳如超说:“她与我结婚的事,她家提出要我出6600元钱,说是奶母钱,我觉得这不是卖人吗,我不成了买人的人,我发觉上当了,受骗了……我想她们是想白花我钱。这样我在韦家住了有15天。钱花了一千多,什么事也没办成。我想韦肯定不想真心跟我结婚,我十分生气,使产生了要杀她的想法……我知道,光杀韦志花这一条罪我就活不成了,所以我想反正也是一死,便想到用爆炸的手法,把石家庄与我有矛盾的邻居章小飞等人杀死。”
虽然靳如超想杀的只是自己的仇人,可爆炸案却伤及了许多无辜,造成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本来,他不想滥杀,不想危害社会,如他在石家庄制造爆炸案后,虽然身上还带着半斤炸药和34根雷管,却一直没有作案。在石家庄第一拘留所里,他交待说:“在我想在北海把我制造爆炸和杀人的事写成材料寄给公安部,然后我就自爆结束自己。”后来,在法院一审时,当他在法庭上听到由于自己制造的爆炸致使108人无辜丧生时,他两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位心理学家说,改造人的心灵是最难的了,心的创伤和扭曲必须靠心来挽救。遗憾的是,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有关部门没能及时发现这本日记,也就谈不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他的思想工作,包括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否则很有可能避免这场爆炸案。由此看来,冷漠的人际关系、不良的环境熏染、错误的教育方式和麻痹大意的管教办法,是靳如超犯罪的外因。
正是由于靳如超的病态心理和肮脏灵魂,以及社会和家庭的冷漠氛围,终于挖成了他的死亡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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