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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之乱

2005-10-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自开展“治爆辑枪”专项行动以来,抓获制造、贩卖爆炸物品的违法人员1000余人,收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的炸药238吨。



  爆炸、暗杀、投毒、纵火、劫机是当前中国最为常见的恐怖犯罪手段。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爆炸实施的。切断犯罪分子的物质来源,是现今的有效之策

  作为爆破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新建博士对西安发生的一连串爆炸案的看法是, 爆炸物的制作水平都很低。

  同样,在今年2月发生的清华北大爆炸案中,一堆从爆竹里拆出的黑火药、氯酸钾、一个蓄电池和一些铸铁水管就构成了作案者黄翔的全部武器,但它却造成了9人受伤和国内外的震惊。

  而此类的爆炸知识“一个上过高中的人都很容易掌握”。而且黄所用的物品大多数也很容易合法地买到。

  武警指挥学院王迎春大校在分析近年来发生此类案件时指出,作案者往往采用传统、低技术的手段,在最难防范的公共场所实施犯罪。一是简便易行,二是易于造成轰动效应。  根据王新建博士的研究,爆炸、暗杀、投毒、纵火、劫机是当前中国最为常见的恐怖犯罪手段。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爆炸实施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炸药最易获得。”王新建说,中国严控枪支,但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非常普遍,且管理混乱。开山炸石的矿工、炸鱼的农民或是建筑工人,都可以很轻易地得到炸药,而且私制炸药的现象非常普遍。“中国是世界第三大炸药使用国,但硝铵炸药的使用量是世界第一。”

  王新建不久前曾专赴陕西榆林地区为当地公安机关讲授爆炸物品管理。两年来,这里曾发生了多起重大爆炸案。

  2001年7月18日,横山县马坊村一座窑洞发生爆炸,至少80人死亡;2003年1月15日,靖边县靖边饭店发生爆炸,炸死6人,伤9人。

  王新建在当地数日,感受非常强烈的是“数年前自制炸药相当普遍”。这里有很多小油田和小矿山,炸药需求量很大,因此民间存在大量私制炸药的地下工厂。在横山县爆炸案中,作案者马宏清和受害者马世贵都是非法生产炸药的个体户,因个人恩怨,前者用导火索和雷管点燃了后者家中存放的30余吨硝铵炸药。

  王新建认为,造成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失序。公安机关对民间爆炸品泛滥并非完全不知情,但一方面因为警力和设备不足,另一方面受到各方的干扰,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

  而在管理体制上,爆炸物品向来是公安、国防科工委、安全监查和物资部门各管一段。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一直试图修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但九年来一直在争议中被搁置,他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炸药生产管理中巨大的部门利益。

  王用“暴利”来形容这个行业。他举例说,在西北地区,由物资部门统售的硝铵炸药售价约7000元一吨,但出厂价只有1700元,生产成本仅千元上下。其中大部分利润都被中间环节拿走了。

  “人家买不起政府出售的炸药,只好自制。”王新建说,土法自制炸药成本只有千元上下,但法律风险却很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曾出台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制造或持有炸药三公斤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不久后,又修改为如果没有用于实施犯罪或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视为犯罪。根据法规,如果没有构成犯罪,违法生产、运输和使用炸药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高处罚为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5天。这与行为可能获取的利益和引致的后果相比实在反差太大。

  民间大量存在、不在政府管理视线范围之内的炸药随时可能流入犯罪者手中。河北的靳如超只花了1000元,就从一个地下炸药厂主手中买到了1000斤炸药,制造了惊天爆炸案。

  这些廉价的危险品,由于随处可得,给罪犯带来便利,却给防范带来很大麻烦。专家们认为,在目前,改善包括社区管理在内的治安综合体系,加强危险物品管理,切断恐怖犯罪的物资来源,或可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