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频发,矿工愤怒、无奈而疲惫的表情,还带着煤黑的脸如同希望工程宣传图片中睁着大眼睛的小女孩一样深入人心。近年来,“矿难”成为媒体的高频用词。提到矿难,领导、老百姓的心里各有滋味。煤矿工人,对待矿难,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在他们的心里,怎么看待矿难和在矿难中死去的同胞?重庆煤炭集团永荣矿业公司宣传部在公司所属的几个煤矿,与一线煤矿工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
提起矿难,煤矿工人感到气愤和痛心!
听说要听听一线工人对矿难的看法,许多职工顾不得一天辛苦工作的疲惫,积极配合采访。
张显勇(采煤队长,曾家山煤矿井口刚下班出井,面如“黑包公”):这些年来,煤矿发生的事故这么多,我们煤矿工人,看到一个一个的阶级兄弟倒下,心里气愤得很,也很痛心。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要到位,现场管理很重要,要严,不能走过场,不能拿工人的生命当儿戏!矿难,煤矿工人最担忧的事情。发生矿难,我们活着的矿工心理上担惊受怕!
工人(旁边的一位工人插话道):我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要保证生命安全,不然,跑走的矿工会越跑越多。现在,从事井下生产的工人,都不好招了。我们下面的工人最痛恨形式主义,只要一发生事故,从上到下,各级“头头”都显得很重视了,开会学习,分析整顿,抢险处理善后事情……亡羊并没有补牢。违法生产,煤矿事故还是会继续发生。为什么会这样?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安全投入少、安全执法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
林华文(掘进队支部书记):我看呀,纸里终究包不住火。“8·7”事故,典型的违法、违规、违章的特大事故。大兴煤矿私人老板只认钱,不认人,没把职工的生命当回事。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都没有,没有背景的人,哪个敢如此大胆的违法生产。据说,在7月14日,距离大兴煤矿不远的福胜煤矿刚刚发生过一起严重透水事故,16名矿工死亡。事发后,兴宁市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了煤矿停业整顿工作,市长曾祥海向社会承诺:“老板走了,政府还在。政府将对此事负责到底,并且绝对不能出现第二次事故。”话还在耳朵里,一眨眼,16人死亡的事故却发展成了123人的大事故。停产整顿有啥子意义?干煤炭,安全不能忽略,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和矿难说“再见”啊!
李小华(青年矿工):我的观点是小煤矿老板后面有地方官员作后台,不少私营煤矿后都有“黑手”。为什么已关闭的小煤矿能够死灰复燃,为什么对违法生产的小煤矿如此姑息迁就?事故背后有腐败。有领导说的嘛,“不动官煤勾结的根子,就不可能根治矿难”。人情关系能用在安全上,迟早要出事。就拿有些队干现场值班来说,一次发现某人违章,人对了就不管不问,也不处罚,二次发现还是这样,这样下去,就很有可能出事的,“8·7”事故123名矿工已经惨死在井下,国务院针对大兴透水事故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好得很,就是应该像当年毛泽东杀张子善,刘青山一样,整个典型出来,杀一儆百。
代刚(采煤技师):看到矿难我的内心很悲凉!从电视和报上得知,大兴煤矿发生特大事故,又死这么多人。矿难,是煤矿工人的悲哀。现在从事煤矿一线工作的职工安全素质差,只看钱。现场技术监督不好,自觉性不高,没有投诉、检举,盲目抓生产。专业技术,职工操作技术、现场管理是控制事故的关键。我觉得避免事故完全是由人的因素决定。哪个煤矿的管理严哪个煤矿的事故就少,如果安全管理麻木不仁,都是为了多赚钱。曾经有矿主说:“我多出一吨煤,就能多拿几百块钱。”私营煤矿的矿主,往往只会从自己的角度算经济账,矿工的死活是很少过问的。煤炭单价提高后,矿主为了自己的私利,忽视安全的事就更容易发生,事故必然不断。应该说,发生透水事故是由量变到质变逐步发展的,它们事先都会出现征兆,而这些征兆是可以预测的,只要我们有意识去发现它,去认识它的危险性,在爆发事故前而采取有力措施,就能预防事故的发生。按作业规程,每班应先探水,后掘进,边探边掘。
何光耀(瓦检员):要钱不要命,教训惨痛!隐患不排除就会酿起大的事故。现在,从事煤矿工作的职工,懂行的少,有的瓦检员什么都不懂,只是为了应付检查。“8·7”透水事故向我们证明了一个道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观要不得。无论事后如何补偿,人的健康和生命,是永远无法挽回的。保护煤矿工人珍贵的生命责无旁贷,以牺牲宝贵生命为代价,换取的所谓的经济效益是血淋淋的。我们现在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是有关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良心”。血的教训已经太多,再不痛下决心,彻底整治麻痹的思想和违法行为,矿难还会不断发生!
任智杰(基层队干):发生“8·7”事故,问题严重。但是,我认为煤矿工人的生命20万元的赔偿太少了。很多的矿主依然会抱着“我的矿不会出问题”的侥幸心理来对待。让煤矿再也“死不起人”,我们不能仅仅盯着死一个矿工赔偿20万元,还应把矿主和煤矿安全监管者拴在一条绳上。对违法者,必须依法严惩不怠。
预防控制事故,领导是关键,重点在管理
在永荣矿业公司的一位矿级领导告诉记者,预防控制煤矿事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管理。首先,要遏制矿难,一定要控制住腐败。什么时候腐败被遏制了,什么时候矿难才可能遏制。对“官煤勾结”要重罚。比如,充当保护伞的拿了矿主5万元,这不能和一般的受贿5万元等同,因为它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工人的死亡;“官煤一体”也不仅是个一般的官员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不能一退了之。以减少腐败来减少矿难,才是治本之策,此外并无捷径可取。
其次要规范安全管理体制,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彻底消除矿主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安全的错误观念。要加强监管机构硬件建设。通过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如可以采用远程监控、远程指挥等技术对煤矿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要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对于矿主,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外行办矿”。同时加强对煤炭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四是建议恢复煤炭部,统一选拔一批有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煤炭开采,统一由煤炭部加强管理使用。
治理矿难,声声呼唤快完善
面对接连不断的矿难,我们的煤矿工人害怕而愤怒了。在短短的几个月来,数百条生命就在地下永远无法呼吸了,永远无法站起来了。矿难不治,永无宁日,埋在地下的人走了,给我们还在煤矿工作的人留下来的,是黑色的恐怖和无声的愤怒。多少人谈“煤”色变,煤矿的高层管理人员也似乎竭尽全力,“我们都不想发生这种事故啊”,为什么这种事故还是发生了,而且还是频频发生,根本问题在于制度。事故的成本太低,是矿难频频和生产事故频频的关键问题。当一次生产事故可能导致企业破产或者是陷入经济危机,或者是一次事故导致企业失去某种行业的生产资格时,那么企业还会如此漠视人民的生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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