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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5-04-29   来源:广东省考试中心信息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89号),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9月10日、11日举行。现将我省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1日上午9时起至5月26日17 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开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27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2005年5月2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代码

910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

911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3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4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由于大纲修订,今年《安全生产技术》改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即:前80分为必做题,后20分为选做题,满分为100分。20分的选做题共有3组,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特长,任选其中一组,如果多选,计算机阅卷系统将只评阅该部分最前面的选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80%)和1组选答题(占分值的20%)。
    3、考生应考时应自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各考点配发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市要在2005年6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及报名库报送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
    五、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 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每科收取65元,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务必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有关考试辅导丛书和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请与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购买(参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