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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考试大纲-考试说明

2005-05-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考试性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该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该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方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作答。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考试题型

  前二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选错、漏选均不得分。在全部选择题中,有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一组必答题和3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通用部分内容;3组选答题

为本科目的专业部分内容,即“矿山安全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考生

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80%)的内容和任意1组选答题(占分值的20%)的内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

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根据考试大纲包含“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

和“应急预案案例分析”的内容,同时本科目考试内容覆盖前三科的知识,综合性较强。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

  2005年考试于910日和911日两天进行,每个半天考一个科目,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