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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市召开

2006-04-18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4月16日至17日,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市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到会并讲话。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孙华山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重要时期。全面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十一五”时期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初步建立起一支适应安全生产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基本满足高风险行业、大中型企业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配备的需要;争取制定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法规体系;改进和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系统、适用;建立健全各级注册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育一批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孙华山强调要切实抓好七项工作:(一)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发展的整体研究,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抓紧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法律地位。(三)采取措施,切实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考试,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五)加强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水平。(六)加强注册管理体系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水平。(七)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八)要重视执业资格制度发展研究。

    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到会并致辞,国家安监总局人事培训司司长黄玉治主持会议。

    会上,黄玉治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部署,总局规划科技司司长杨富、总局人事培训司副司长张平远分别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了说明。与会人员们进行了分组讨论。

    总局人事培训司、规划科技司、政策法规司,国家煤矿监察局事故调查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

总局人事培训司司长黄玉

总局规划科技司司长杨富

总局人事培训司副司长张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