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9日、10日在全国进行,为了做好报名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要求,积极配合当地人事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报名考试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培分离的原则,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为使考前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协同当地人事部门向社会推荐一些有固定培训场所、开展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并能保证培训质量、收费合理的培训机构,供广大考生自主选择。
四、为了帮助应考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复习,按照2006年考试大纲要求,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近期将出版《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严禁参加考试大纲、辅导教材编写和涉及考试工作的有关专家另行编写应考教材。
五、需要《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者可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电话:010-64950349、64949838、64913859、64984636。
六、各地在报名考试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4463146。
附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复印件)(略)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