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号)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 |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2009年 |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二科)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办法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上午9时起至5月15日下午5时截止。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应考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它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3、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4、教材及培训事宜请与宁夏干部培训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951)5046175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附件: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