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函〔2011〕489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考试时间与应考说明
9月3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㈥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㈡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各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工业研究所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查,请申报人持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工业研究所201房(海口市蓝天路46-1号)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36613915)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3)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资历的证明 (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相片3张;
(5)报名表及信息卡。
4、持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三)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申报考生按规定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像片3张。同时填涂《报名信息卡》,以及提交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必须按规定填写、填涂档案号。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1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1年8月24日至9月2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或者登录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琼价审批〔2009〕102号文件有关规定:客观题目每人每科8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0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七、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