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的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在考试时,监考老师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4、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用书的征订以及考前培训的具体事宜在我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附件:1、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2、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九日
抄送: 人事厅专技处、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 9月5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须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33.注册安全工程师 |
⒉考2科 |
0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⒋考4科 |
0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2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3 |
安全生产技术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月21日9:00-5月16日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5月16日 |
完成报名工作 |
5月26日 |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 |
5月30日 |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
7月25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8月18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9月6﹑7日 |
考试 |
10月17日前 |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
11月7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5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科 目 |
报 考 人 数 |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3 安全生产技术 |
|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合计报名人数 |
|
合计报考科数 |
|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