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9]45号
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及颁证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方法
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5日、6日
9月5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5日8:30至5月14日18:00。
(二)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陆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rst.gansu.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和考试注意事项。
2、正确输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其中标有“ * ”的项目必须填写,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4、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5月15日8:30-6月5日18:00
(四)资格审查办法: 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的原件请各附复印件1份备查),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并联系考试教材征订事宜。审查结果现场告知并由省安监局进行网上确认。审查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0931-3730499。
(五)缴费方式及标准: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6月 6日至2009年6月 15日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每科 60 元。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方法: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9月6日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七)本次考试在兰州设考点。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
(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应注意:1、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2、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三)请报考人员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使用。
(四)考试辅导用书,报考人员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订购。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