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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1年注安考试4.8~4.29日报名

2011-04-06   来源:陕西省人事考试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安排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1]15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发[2002]87号、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考生于4月8日至4月29日下午5时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省、市部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9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二科

  条件的报考人员);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4]104号复函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②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③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辅导教材

  为了防止非法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书由省安监局安科中心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安监局安科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7294820、87297516,联系人:李栋、谢全荣。

  附件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33.

注册

安全

工程师

4.考全科

 

01.安全

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免二科

01.安全

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附件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87号)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3]13号)

  第六条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