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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注安考试5.7~5.31日报名

2013-05-06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4月28日

  附件1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 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  片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
职    务
  获得证书
时    间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是否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上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3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此表一式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