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人考〔2013〕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3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 号),现将《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 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 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7 年;或取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9 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5 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7 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3 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5 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2 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3 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1 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2 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1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3 年 9 月 7 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2 年 9 月 8 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 2002 年 9月 3 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10 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 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该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
(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10:00-6月2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 “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KB 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0 日-6 月 2 日(每天 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 审核(咨询) 点代码: 2818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徐汇区田林路 191 号,近虹漕路) ,联系电话:64855322-258
2.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 1500 号, 近宁国路) , 联系电话: 65399268, 65399758 转 826、831
3.审核(咨询)点代码:969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虹口区逸仙路 88 号,近汶水东路) ,联系电话:65161655,65421020-2104,65603370
4.审核(咨询)点代码:282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陀区真南路 500 号行政楼 127 室,近真北路) ,联系电话:51602858,35013887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外省市考生在既往有效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科目且在本年度需转入本市参加考试的,按新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和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转考证明, 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网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