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20日至6月30日
2、报名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日至7月3日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注:2012年和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所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 6月20日至7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8日-9月7日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7、成绩公布时间: 11月上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41按5号键查询或12580查询,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 )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预计从2015年2月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
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615506缴费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5156229 |
泉州 | 泉州市公务员局审批科 |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务员局窗口 | 0595-22135540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十五号楼105室【审核时间段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夏时制下午3:30-5:30)】 | 0596-2056786 报名 0596-2024742 政策 |
莆田 | 莆田市公务员局专技科 |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 0594-2392266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 0598-8252736 |
南平 | 南平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 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员局窗口 | 龙岩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公务员局窗口 | 0597-2529121 政策及审核0597-3293338 报名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 0593-2077115 |
三、资格审核要求
1、2012年和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不需要另外提供照片),统一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企业法律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按每科62元标准收取,《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按每科58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凭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不含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八、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在2002年9月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并申请注册执业。
十、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4科,除《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一、考试用书
需订购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的考生可访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
附表一: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简历
姓名 | 性别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
毕业院校 | |||||||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时间 | 何单位从事有关专业工作 | 职 务 | ||||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
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核意见: |
注: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