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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年注安考试4.14~5.7报名

2015-04-13   来源:广西人事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科目

2015年9月5日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5年9月6日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15年5月7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广西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7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 - 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1份(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15年5月10日下午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15年5月10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7〕52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47元。

   4.票据领取。广西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5月15日-2015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 在资格审核期间,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31日上午10∶00至2015年9月6日下午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2.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年限证明

   3.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

 4.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