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反映。
联系人:张洪勇 电 话:010-64463146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一、初始注册人员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人)
钮英建 袁化临(女) 郭爱清(女) 毛海峰 孟 超 吕淑然 郭晓宏(女)
柴建设 姜 亢 沈 平(女) 颜 峻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3人)
黄远华 吴祥林 姜 伟 祝存卫 周传志 任贤锋 王家国
乐 杰 金明信 李瑞华 朱文彬 杨建新 王中越 朱 江
李文生 刘 强 李长海 林焕新 江时钧 雷明进 黄治均
邓代国 方相栋 刘晋玲(女) 廖生强 杨 超 李 刚 杨善生
覃华飞 刘宝斌 王 勇 李小平 吴新霞(女) 赵 根 马水山
朱海波 汪细春 陈顺华 廖勇龙 张保军 李端有 梁 波
朱红建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人)
俞尧夫 邵东升 邵日建 邹江滔 顾 浒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1人)
王友昌
二、变更注册人员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人)
邵智海 王 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