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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辅导:重大危险源评价

2008-02-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第二节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大纲要求:

  第二节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一、熟悉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

  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本讲要点:

  1、 重大危险源评价

  2、重大危险源监控

  内容讲解:

  一、重大危险源评价

  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可应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数十种,如事故树分析、危险指数法等。

  本节主要对介绍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方法是国家“八五”科技攻关专题《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中提出的。它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人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以及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综合评价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并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一)评价单元的划分

  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

  一般把装置的一个独立部分称为单元,并以此来划分单元。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在一个共同堤坝内的全部储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

  (二)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

  根据安全工程学的一般原理,危险性定义为事故频率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乘积,即危险性评价一方面取决于事故的易发性,另一方面取决于事故一旦发生后后果的严重性。

  (三)数学模型

  现实危险性评价数学模型如下:

  B23——安全管理抵消因子。

  (四)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的评价

  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7大类:

  (1)爆炸性物质。

  (2)气体燃烧性物质。

  (3)液体燃烧性物质。

  (4)固体燃烧性物质。

  (5)自燃物质。

  (6)遇水易燃物质。

  (7)氧化性物质。

  每类物质根据其总体危险感度给出权重分;每种物质根据其与反应感度有关的理化参数值给出状态分;每一大类物质下面分若干小类,共计19个子类。对每一大类或子类,分别给出状态分的评价标准。权重分与状态分的乘积即为该类物质危险感度的评价值,亦即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的评分值。

  考虑到毒物扩散的危险性,危险物质分类中将毒性物质定义为第8种危险物质。一种危险物质可以同时属于易燃易爆7大类中的一类,又属于第8类。对于毒性物质,其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主要取决于下列4个参数:①毒性等级;②物质的状态;③气味;④重度。毒性大小不仅影响事故后果,而且影响事故易发性。毒性大的物质,即使微量扩散也能酿成事故,而毒性小的物质不具有这种特点。毒性对事故严重度的影响在毒物伤害模型中予以考虑。对不同的物质状态,毒物泄漏和扩散的难易程度有很大不同,显然气相毒物比液相毒物更容易酿成事故;重度大的毒物泄漏后不易向上扩散,因而容易造成中毒事故。物质危险性的最大分值定为100分。

  (五)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的评价及工艺——物质危险性相关系数的确定

  “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的影响因素确定为21项,分别是:放热反应;吸热反应;物料处理;物料储存;操作方式;粉尘生成;低温条件;高温条件;高压条件;特殊的操作条件;腐蚀;泄漏;设备因素;密闭单元;工艺布置;明火;摩擦与冲击;高温体;电器火花;静电;毒物出料及输送。最后一种工艺因素仅与含毒性物质有相关关系。

  同一种工艺条件对于不同类别的危险物质所体现的危险程度是不相同的,因此必须确定相关系数。相关系数Wij可以分为5级:

  A级:关系密切,Wij =0.9;

  B级:关系大,Wij.=O.7;

  C级:关系一般,Wij  =O.5;

  D级:关系小,Wij   =0.2;

  E级:没有关系,Wij =O。

  (六)事故严重度评价

  事故严重度用事故后果的经济损失(万元)表示。事故后果系指事故中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备、物资等的财产损失,不考虑停工损失。人员伤亡分为人员死亡数、重伤数、轻伤数。财产损失严格讲应分若干个破坏等级,在不同等级破坏区破坏程度是不相同的,总损失为全部破坏区损失的总和。在危险性评估中,为了简化方法,用一个统一的财产损失区来描述,假定财产损失区内财产全部破坏,在损失区外全不受损,即认为财产损失区内未受损失部分的财产同损失区外受损失的财产相互抵消。死亡、重伤、轻伤、财产损失各自都用一当量圆半径描述。对于单纯毒物泄漏事故仅考虑人员伤亡,暂不考虑动植物死亡和生态破坏所受到的损失。

  建立了6种伤害模型,它们分别是:凝聚相含能材料爆炸;蒸汽云爆炸;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气云爆炸;池火灾;固体和粉尘火灾;室内火灾。不同类别物质往往具有不同的事故形态,但即使是同一类物质,甚至同一种物质,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也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事故形态。

  为了对各种不同类别的危险物质可能出现的事故严重度进行评价,根据下面两个原则建立了物质子类别同事故形态之间的对应关系,每种事故形态用一种伤害模型来描述。这两个原则是:

  (1)最大危险原则。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大,则按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

  (2)概率求和原则。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大,则按统计平均原理估计事故后果。

  根据泄漏物状态(液化气、液化液、冷冻液化气、冷冻液化液、液体)和储罐压力、泄漏的方式(爆炸型的瞬时泄漏或持续10min以上的连续泄漏)建立了毒物扩散伤害模型,这些模型分别是:源抬升模型,气体泄放速度模型,液体泄放速度模型,高斯烟羽模型,烟团模型,烟团积分模型,闪蒸模型,绝热扩散模型和重气扩散模型。毒物泄漏伤害严重程度与毒物泄漏量以及环境大气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力、大气稳定度等)都有密切关系。若在测算中遇到事先评价所无法定量预见的条件时,则按较严重的条件进行评估。当一种物质既具有燃爆特性又具有毒性时,则人员伤亡按两者中较重的情况进行测算,财产损失按燃烧燃爆伤害模型进行测算。毒物泄漏伤害区也分死亡区、重伤区、轻伤区。轻度中毒而无需住院治疗即可在短时间内康复的一般吸人反应不算轻伤。各种等级的毒物泄漏伤害区呈纺锤形,为了测算方便,同样将它们简化成等面积的当量圆,但当量圆的圆心不在单元中心处,而在各伤害区的圆心上。

  在本评价方法中使用下面的折算公式:

  S=C+20(N1+O.5×N2+105/6000N3)

  式中S——事故严重度,万元;

  C——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评估值,万元;

  N1、N2、N3。——事故中人员死亡、重伤、轻伤人数的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