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与实施
1.计划与实施的目的
计划与实施的目的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据自身的危害与风险情况,针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划,并建立和保持必要的程序或计划,以持续、有效地实施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划,包括初始评审、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与响应。
2.计划与实施的内容与要求
1)初始评审
初始评审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相关管理方案进行评价,目的是依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体目标和承诺的要求,为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各项决策(重点是目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并为持续改进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一个能够测量的基准。
对于尚未建立或欲重新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该企业属于新建组织时,初始评审过程可作为其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
初始评审过程主要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两项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初始评审工作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来完成,以确保初始评审的工作质量,如可行,此工作还应以适当的形式(如健康安全委员会)与企业的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交流。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文件。
(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生产经营单位应通过定期或及时地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来识别、预测和评价生产经营单位现有或预期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组织中存在哪些危害(风险),并确定消除、降低或控制此类危害(风险)所应采取的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首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重点提供和描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活动过程的范围、方法、程度与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时,应注意满足下列要求:
① 在任何情况下,不仅考虑常规的活动,而且还应考虑非常规的活动;
② 除考虑自身员工的活动所带来的危害和风险外,还应考虑承包方、供货方包括访问者等相关方的活动,以及使用外部提供的服务所带来的危害和风险;
③ 考虑作业场所内所有的物料、装置和设备造成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包括过期老化以及租赁和库存的物料、装置和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实施过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以确保该项活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①在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时,要确保满足实际需要和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②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过程应作为一项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措施执行,即应在承接新的工程活动和引入新的建筑作业程序,或对原有建筑作业程序进行修改之前进行。在这些活动或程序改变之前,应对已识别出的风险策划必要的降低和控制措施。
③应对所评价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级,确定不同风险的可承受性,以便在制定目标特别是制定管理方案时予以侧重和考虑。
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所辨识和评价的各类影响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危害和风险,确定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的措施。所确定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应作为制定管理方案的基本依据,而且,应有助于设备管理方法、培训需求以及运行(作业)标准的确定,并为确定监测体系运行绩效的测量标准提供适宜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预定的或由管理者确定的时间或周期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进行评审。同时,当企业的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得对现有辨识与评价的有效性产生疑义时,也应及时进行评审,并注意在发生变化前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措施,并确保在各项变更实施之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为了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遵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等的承诺,生产经营单位应认识和了解影响其活动的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有关的人员,同时,确定为满足这些适用法律法规等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工作形成一套程序。此程序应说明企业应由哪些部门(如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各项目部)、如何(主要指渠道与方式,如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上级主管机构、商业数据库和职业健康安全服务机构等)及时全面地获取这类信息、如何准确地识别这些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适用性及其适用的内容要求和相应适用的部门、如何确定满足这些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要求所必需的具体措施、如何将上述适用内容和具体措施等有关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等。
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保持此类信息为最新,并为评审和修订目标与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是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具体化和阶段性体现,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在制定目标时,应以方针要求为框架,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以确保目标合理、可行:
(1)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为基础,确保其对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要求的针对性和持续渐进性;
(2)以获取的适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为基础,确保方针中守法承诺的实现;
(3)考虑自身技术与财务能力以及整体经营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确保目标的可行性与实用性;
(4)考虑以往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与实现情况,以及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情况,确保目标符合持续改进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除了制定整个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外,还应尽可能以此为基础,对与其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和不同层次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如健康安全委员会)征求员工及其代表的意见。
为了确保能够对所制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客观的评价,目标应尽可能予以量化,并形成文件,传达到企业内所有相关职能和层次的人员,并应通过管理评审进行定期评审,在可行或必要时予以更新。
3)管理方案
制定管理方案的目的是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计划,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阐明做什么事、谁来做、什么时间做,并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实现目标的方法;
(2)上述方法所对应的职责部门(人员)及其绩效标准;
(3)实施上述方法所要求的时间表;
(4)实施上述方法所必需的资源保证,包括人力、资金及技术支持。
4)运行控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并需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与活动(包括辅助性的维护工作)建立和保持计划安排(程序及其规定),在所有作业场所实施必要且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以确保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得以有效、持续地落实,从而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遵守法律、法规等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运行情况,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与规定。文件化的程序应明确此类运行与活动的流程以及每一流程所需遵循的运行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和租赁活动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确保此项活动符合企业在采购与租赁说明书中提出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并在材料与设备使用之前能够做出安排,使其使用符合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劳务或工程等分包商或临时工的使用,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确保企业的各项健康安全规定与要求(或至少相类似的要求)适用于分包商及他们的员工。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活动,包括它们对人的能力的适应,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便于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5)应急预案与响应
目的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评价其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响应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检验预期的响应效果,并改善其响应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