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自去年实施高温费发放制度以来,对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适应劳动保护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高温费及劳防用品的发放实行如下的办法:
一、高温费发放办法:
1.高温费发放对象:
公司在岗在册人员。
2.高温费发放数额实行甲,乙两级,每月发放数额如下:
甲级:每人每月100元人民币
乙级:每人每月50元人民币
若每个自然月缺勤15天者扣除半月高温费,缺勤一个月扣除当月高温费。
3.季节性高温费发放分级标准:
主要工作在露天作业及经常在摄氏三十五度以上地点作业的现场工人享受甲级标准。其他人员享受乙级标准。
4.高温费发放时间:
高温费的发放从每个自然年度的6月份起到10月份止,共4个月。
二、劳防用品发放办法:
1.劳防用品发放对象:
合资公司在岗在册人员。
2.劳防用品发放实行甲,乙两级,具体发放规则如下:
甲级:每个月每人毛巾一条,肥皂两块,洗衣粉一包,每个季度发放洗发水一瓶。
乙级:按甲级相同金额标准发放。
3.分级标准:
在现场工作的工人享受甲级标准,其他人员享受乙级标准。
4.劳防用品发放时间:
每个自然年度,根据标准实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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