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是对劳动者本人采取的个人防护性技术措施。专指个人佩戴的装具等。
一、按照受保护的人体部分可分为
眼部/面部防护:当工序会产生可能导致眼部和面部受伤的飞溅物、液体、有害辐射或同时有以上几类危害物质时,应当提供眼部/面部防护。应根据危险的程度选择防护装备。装备包括眼镜、护目镜、面罩,以及防辐射的有色眼镜。
足部防护:当工序存在潜在的会导致足部受伤的危险时,例如物体坠落、滚动,或有尖锐物体可能刺穿鞋底时,应当提供足部防护(安全鞋) 。当员工足部接触液体、其他污染物、有危害的化学品或有触电危险时应当提供防护靴。
听力防护:当噪音过高足以损伤员工听力时,应提供护耳装备。合理使用听力防护装备可将接触噪音减小到 85 分贝以下。听力防护装备包括耳罩与耳塞。
手部防护:应提供适宜手套,以有效防止员工因接触化学品、划伤、燃烧物、尖刺或接触过高、过低的温度而造成手部损伤。
头部防护:应提供头部防护装备,以防被下坠和乱飞的物体击伤、刺伤或触电灼伤。
防护衣:应提供防护衣,以防员工因接触化学品受伤,或受到划伤、刺伤、冻伤、烫伤等伤害。
呼吸防护:存在吸入有害气体或过多的空气污染物危险时,应提供呼吸防护装备。空气污染物包括微粒(粉尘) 、蒸汽、气体、挥发物、悬浮物及烟雾(金属微粒) 。呼吸保护装备包括空气净化器以及空气补给装置。应先识别认定与评估污染物,再选择合适的呼吸保护装置。所有呼吸防护装置应经监管或权威的认证,以证明其对所要防护的污染物确实有效。不应要求有任何呼吸道问题的员工佩戴呼吸防护装备进行工作。
为来访者提供 PPE:凡来访人员进入明确标有需要配戴 PPE 的场所或在此类场所工作时,应当为其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按劳防护用品的用途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1)预防飞来物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镜、面罩等。
(2)为防止与高温、锋利、带电等物体接触时受到伤害的各类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3)对辐射热进行屏蔽防护的全套防护服。
(4)对放射性射线进行屏蔽防护的防护镜、防护面具等。
(5)对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毒物或噪声防护的口罩、面具或耳塞。
三、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安全帽
①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
②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③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2)护目镜、面罩
①防打击的护目镜能防止金属、砂屑、钢液等飞溅物对眼部的伤害,多用于机床操作、铸造捣冒口等工种。
②防辐射护目镜能防止有害红外线、耀眼的可见光和紫外线对眼部的伤害,主要用于炼钢、浇注、烧割、铸造热处理等工种。这种护目镜大多与帽檐连在一起,有固定的,也有可以上下翻动的。
③防辐射线面罩主要用于焊接作业,防止在焊接过程中产生产的强光、紫外线和金属飞屑损伤面部,防毒面具要注意滤毒材料的性能。
护目镜、面罩的宽窄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的视力,应立即调换新的。
(3)防护手套
①厚帆布手套多用于高温、重体力作业,如炼钢、铸造等工种。
②薄帆布、纱线、分指手套主要用于检修工、起重机司机、配电工等工种。
③翻毛皮革长手套主要用于焊接工种。
④橡胶或涂橡胶手套主要用于电气、铸造等工种。
戴各类手套时,注意不要说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焊接火星或其他有害物溅人袖内受到伤害;各类机床或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严禁使用手套。
(4)防护服
①白帆布防护服能使人体免受高温的烘烤,并有耐燃烧特点,主要用于炼钢、浇钢、焊接等工种。
②劳动布防护服对人体起一般屏蔽保护作用,主要用于非高温、重体力作业的工种,如检修、起重机、电气等工种。
③涤卡布防护服能对人体起一般屏蔽保护作用,主要用于后勤和职能人员等岗位。
(5)防护鞋
①橡胶鞋有绝缘保护作用,主要用于电气、水力清砂、露天作业等岗位。
②球鞋有绝缘、防滑保护作用,主要用于检修、电气、起重机等工种。
③防滑靴能防止操作人员滑跌,主要用于油库、退火炉等岗位。
④护趾安全鞋能保护脚趾在物体砸落时不受伤害,主要用于铸造、炼钢等工种。
(6)安全带
安全带是防止高处作业坠落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如下事项:
①在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须系安全带。
②使用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挂钩要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可靠处,不能扣在作业者的下方位置,以防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受伤。
③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位和挂钩部分,发现断裂或磨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果保护套丢失,要加上后再用。
(7)防酸碱用品
防酸碱用品是保护工人在生产作业环境中免受酸碱危害的个体防护用品。按防护用品原料可分为:橡胶防酸碱用品,塑料防酸碱用品和毛、丝、合成纤维织物防酸碱用品等类;按其防护部位可分为:防酸碱工作服、手套、靴、防酸面罩和面具等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个人的,每个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都应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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