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卫生监督的概念
职业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依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职业卫生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掌握和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
一、职业卫生监督的概念
含义:1、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2、依据是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3、目的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合法权益;4、相对人包括用人单位(下面再讲)及其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主管人员、医务人员。
二、职业卫生监督的特征
(一)特殊目的性
(二)综合学科性
(三)操作技术性
(四)部门协调性
三、职业卫生监督的作用
(一)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二)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 职业卫生监督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卫生监督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制定、执行其他职业卫生法规、规章的基础
(一)几个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0大类、115种
(一)几个概念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为10大类104种
3、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
1、目的
2、立法的指导思想
①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实行法制化管理:依法监管、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障;
③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政府与相对人(用人单位、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
④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三)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方针
1、预防为主
2、防治结合
(四)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原则
1、分类管理
2、综合治理
(五)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原理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预防、消除危害源头,对建设项目的监管;
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健康监护制度。
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提高生存质量。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等。
(六)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1、前期预防:从“源头”实施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
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3、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制度
4、职业病诊断争议处理
5、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措施
(七)职业病防治的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相关责任人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二、行政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三、行政规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十多部部颁规章
四、职业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等
五、卫生部的行政解释
第三部分 职业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与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卫生部门负责的职业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1、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2、建设项目的监管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建设项目的性质、投资规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备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职业病危害轻微
•职业病危害一般
•职业病危害严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二)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管
1、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
职业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
目的:通过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预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从而预防职业病,保护工人身心健康,提高从业群体的健康水平。
2、职业健康监护的对象
•职业人群——劳动者
•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
•卫生部门承担着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管职能
3、职业健康检查的类别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后医学随访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
(三)职业病诊断鉴定
1、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
2、职业病诊断鉴定
•当事人对诊断有异议,可以向做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
1、资质认证、审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2、监督检查
三、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查
(一)事前准备
(二)事中检查
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实地检查 ;反馈检查意见;制作执法文书 ;致谢,离开 。
(三)事后总结
第四部分 案例讨论
一、案情介绍
某灯泡厂某工人,男,19岁,自2003年3月起在该厂吹壳车间工作。2003年7月24日,该工人上白班,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20点,交班后回到住宿,约晚上22时突发昏迷,神志不清,被同宿舍工友发现,于22时24分送到某医院急诊室就诊,以“中暑”和“病毒性脑炎”待查,收治入院,7月29日,经检查治疗临床诊断为“中暑、热射病”。8月13日,某市职业病诊断组作出该工人为“职业性重症中暑”的诊断结论。8月17日该工人因“呼吸衰竭、循环衰竭”死亡。
二、讨论:卫生监督人员应做些什么
1、立案
2、现场调查
(1)该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等)
(2)作业场所现状
(3)同岗位人员情况
(4)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与评价
(5)收集相关资料,重点是气象资料
(6)提出控制措施及改进意见
二、讨论:卫生监督人员应做些什么
3、案情讨论
(1)确定违法事实
(2)违反的法律条款
(3)合议,形成处理建议
4、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报批
5、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
6、行政处罚的实施
7、结案
五部分 职业卫生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职业卫生监督的现状
全省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现状是:
底数不清
职业健康监护率低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覆盖率低
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人员少 、能力不足
职业病危害隐患大 、责任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省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环境亟待改善
(二)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差
(三)大量建设项目仍在走“先危害后治理”的老路
(四)监督执法、技术服务力量薄弱
三、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法制意识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队伍的能力建设
四、职业卫生监督的常见问题与对策建议
老板不在、躲避,其他人配合检查
老板不在、躲避,其他人不配合检查
老板在,文明拒绝检查
老板不在,文明拒绝检查
暴力抗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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