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作业场所的噪声是请当地的卫生局检测的,检测完,卫生局给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里仅给出了哪些测定的测定值是多少,哪些测点超过了标准,非常简单,没有对整个场所的噪声进行评价。所以,我想问一下对于检测报告,有没有什么规范要求?必须包含什么样的内容?
答:作业场所的噪声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进行检测。测定后应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进行评价。如要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规定进行检测与评价。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是由环保监测部门对作业场所外也就是厂区外环境进行的检测,其检测结果不能对工厂内的作业场所噪声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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