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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须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2010-04-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问: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须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答: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配戴个人剂号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