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从作业现场清理出来,并由专人监督销毁。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免因误用而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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