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有效防治措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健康安全,消除职业伤害,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办公区域、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3职责
3.1安全质量部负责对项目部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
3.2办公室负责项目部内部制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
3.4安全员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指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3.5工作场所其他人员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防治措施。
4 工作程序
4.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建立与实施
4.1.1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项目经理张春生组织建立,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重大风险,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书、工程项目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目标应具体、可测量。通常情况下,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与职业健康安全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检查人员;
b)安全防护设施;
c)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d)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措施措施经费;
e)轻伤率和重伤率。
4.1.2项目部办公区域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办公室按年度建立,下达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安排。通常情况下,办公区域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与职业健康安全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检查人员;
b)安全防护设施;
c)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d)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措施措施经费;
e)火灾隐患防治措施方面。
4.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
4.2.1开展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确保未经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
a)安质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工程规章防治措施;
b)安质部培训教育包括:工地安全防治措施、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公司确定的重大风险以及防治措施措施;
c)班组安全教育包括: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讲评、事故案例分析。
项目经理部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培训的重点是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操作者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a)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和法规;
b)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文明施工防治措施;
c)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d)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e)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或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措施措施方案的规定要求;
f)特定环境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
g)对潜在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4.2.3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故后,工人转岗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2.4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5上述教育和培训应做好记录。
4.3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
项目经理部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
4.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运行防治措施
4.4.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总体运行防治措施
a)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工程技术交底中体现。
b)项目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日常进行巡回检查。以上检查应做好记录。
c)员工在工程施工操作前,要先检查脚手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起重设备和工具,以及防护设施等,遇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报告,及时解决。
d)对桥梁构件起重吊装的部位和过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连续安全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4.2安全质量监督部应按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施工情况。
4.4.3所有检查应以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为依据。当上述标准不能覆盖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规定。
4.4.4上述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即时整改的,可口头交代,在记录中说明;问题比较重要的,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规定整改完成期限,指定验证人。整改完成并经项目经理验证确认,对公司或业主下达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应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相关记录的保存按《记录防治措施程序》执行。
4.5办公区域运行防治措施(应纳入股份公司消防总要求)
4.5.1办公室负责就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等有关事宜与物业部保持交流。
4.5.2办公室在购买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时,应购买健康型的机型;对那些正在使用的对人的安全健康造成危害的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采取逐步更换。
4.6常见重大风险的防治措施
4.6.1高处坠落和落物伤人的防治措施
a)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书、工程项目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时必须列入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防护用品。
b)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作业。
c)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攀高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d)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e)对临边、临洞、临口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f)当遇有恶劣气候变化或停工后重新开工时,项目经理部应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g)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操作规范。
4.6.2触电的防治措施
a)在建工程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电工必须经常检查电气设施的运作情况,陈旧的设备必须更新。
b)工程施工项目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c)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且必须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d)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临时工程施工用电规范。
4.6.3机械伤害的防治措施
a)严禁拆除工程施工项目机械设备上的自动防治措施机构、力矩限位器安全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b)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c)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d)对进行机械(切割机、台钻等)操作人员做好个体防护,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镜、手套等)。
4.6.4火灾、爆炸的防治措施,按《工作环境管理程序》中规定执行。
4.6.5职业病防治防治措施
a)设备安装行业常见或可能发生的职业病:
1)有机熔剂、窒息性气体造成的职业中毒;
2)粉尘引起的尘肺;
3)高温作业、振动引起的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局部振动病);
4)职业性皮肤病;
5)电弧光引起的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
6)噪声引起的噪声聋。
b)在进行摊铺沥青、刷油漆、防腐作业时,须佩带口罩和防护手套,隧道内、挖孔桩作业时应确保通风,避免造成职业中毒和职业性皮肤病。
c)从事凿岩、料石加工、打洞、打磨、电焊作业时,须佩带口罩或面罩,防止尘肺的发生。
d)高温季节施工,及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确保工人能够安全施工。
e)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应须佩带面罩或墨镜,防止职业性眼病。
f)当使用切割机、空压机、发电机、打桩机、拌合机等强噪声设备,施工周围有强噪声时,应采取措施及佩带耳塞等护耳器,保护员工的听力。
4.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4.7.1项目经理部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分片负责制,把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7.2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区域的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7.3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对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的监督检查。
上一篇:炼铁生产的职业危害和事故预防
下一篇:冬季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