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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事故的原因

2011-01-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需要在总结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培训等来提高人的意识和能力。物的不安全状态需要采用安全科学技术来进行改善。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了很多技术密集的工业复杂系统,如石油、化工、电力、铁路、矿山、核电等工业组织。生产实际表明,对于工业复杂系统,完全依靠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还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而直接影响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因素,已成为是否导致复杂系统事故发生的更深层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1.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如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设备未接地,绝缘不良,风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有时是防护不当,如防护罩未在适应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或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有所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问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棱;设备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如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设备维修、调整不良,如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等。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包括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包括照明光线不良或鼯度不趸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通风不良,如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就进行放炮作业,瓦斯超限等;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所杂乱,如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打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储存方法不安全;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为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必须设法消除上述不安全状态。

  2.人的因素是不安全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如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去了作用;错误的调整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等。

  3)使用不安全设备:如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等。

  4)手代替工具操作:如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进人危险场所:如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开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擅自进人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就开始采掘作业;置信号于不顾而冒进;调车场超速上下车;在易燃易爆状态下,使用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察周围环境等。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中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中或情况下,忽视其使用:如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佩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未戴工作帽,未穿防护服等。

  12)不安全装束:如在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等。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行错误处理。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包括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的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在事故分析中找出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才能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其最终目的是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另外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并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