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卫生法规与卫生监督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是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为目的,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倡导所作出的明确立法规定的根本保证。各种职业卫生标准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是执行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对劳动条件卫生要求的统一规定,也是衡量工作场所卫生状况的尺度。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是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最主要措施。
卫生监督按照性质可以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对新 建、改建、扩建企业的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所进行的劳动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包括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作业者接触水平的监测、监督,对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企业执行卫生法规和标准情况等进行的常规监督。
(二)工程技术措施
该措施为防治职业有害因素的第一道防线,可通过预防职业有害因素的发生(如用低毒、无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限制职业有害因素的扩散(如产生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并辅以局部吸风排毒),防止直接接触(如采取机械化、自动化、远距离操作)等措施来消除或减少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
(三)个人防护与卫生保健措施
个人防护用具,包括呼吸防护器(面罩、口罩)、面具、防护服、手套(防振动)、眼镜、耳塞等,应根据职业有害因素的接触情况,有针对性地选用。此外对接触某些职业有害因素的作业,应提供保健膳食。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使劳动者正确认识有害因素接触的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参与预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纠正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倾向。
(四)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
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的检查和分 析。健康监护包括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就业前健康检查(pre-employment examination)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健康检查,其目的在于掌握就业者就业前的健康状况和发现职业禁忌证。.禁忌证是一种身体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人,接触特定职业有害因素时,比一般人更易遭受职业危害,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自身原有疾病病情加重。不同的作业其职业禁忌证也不同,具有职业禁忌证(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的人员不宜从事该作业。定期健康检查(periodical examination)是指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接触有害作业工人进行常规的健康检查,可及时发现职业性疾病的可疑征象,早期发现健康损害。
生产环境监测是通过对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的定性、定量分析测定,评价生产环境污染的原因、程度及动态变化,以及工人接触有害因素的水平。
通过将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定期分析及汇总评价,可及早识别危害,合理评价危害因素及其作用条件,在此基础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有害因素或降低其强度,使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容许限值。从而达到控制职业危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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