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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职业性皮肤病

2011-07-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疾病。国家标准中将职业性皮肤病分为12种临床类型。其中最常见的是职业性皮炎,约占整个职业性皮肤病的80%以上,基本损害为红斑、水肿、丘疹及水疱。

  皮肤是人体同外界环境接触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生产性有害因素首先接触的器官。据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皮肤科对近300家工厂、40多种行业的调查,发现几乎各工种均有职业性皮肤病发生,其中石油、焦油化工、合成树脂、橡胶、电镀、制药、玻璃纤维、涂料等行业发病尤为普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对某化工厂接触氯苯类化合物的工人氯痤疮的发病调查发现,患病率达62.6%。数据表明,职业性皮肤病必须要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

  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病原因比较复杂,常常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生产条件下,最常见的致病因素有化学性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性因素。由于职业性皮肤病是皮肤直接或间接接触致病物引起的,因此预防的关键是割断这种接触。首先,应改善劳动条件,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清洁和维修,防止污染作业环境。其次,加强个人防护,根据工作性质配备防护用品,在使用中的护肤品必须保持清洁,正确使用皮肤防护剂。第三,搞好生产环境和个人卫生,设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建立、健全卫生制度,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第四,对特殊敏感个体要妥善安排,以减少个体因素的影响。如:有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病、全身慢性皮肤病或手部湿疹患者不宜接触可诱发或加剧该病的致病物;严重痤疮及脂溢性皮炎患者,不宜接触致痤疮的化学物;严重的皮肤干燥、掌跖角化及皲裂者,不宜从事接触有机溶剂、碱性物质、无机砷化合物和机械摩擦等工作;对光敏感者,不宜从事接触光敏物或在日光及人工紫外线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