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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要强制企业用新工艺替代旧工艺

2011-08-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对于水泥厂来说,生产中的水泥烟尘可能给员工带来的职业病有:支气管炎、肺结核、鼻炎甚至皮肤病等。如果采用传统的立窑生产工艺,则其水泥烟尘的职业危害程度就难以消除或降低,其根本的治理措施就是采用旋窑生产工艺。

  某水泥厂工会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效防治职业病的角度出发,向厂方提出了“将立窑生产工艺改造成旋窑生产工艺”的建议。但厂长却以工厂经济效益不好,没钱改造为理由,拒绝了工会的提议。

  半年后,在该厂的扩建项目中,工厂仍然决定采用落后的水泥机立窑和黏土砖瓦窑,厂工会得知此事后,强烈建议,在扩建项目中一定不要使用立窑和黏土砖瓦窑,而应该使用旋窑。万万没想到,工会的这次建议,又被厂长给否决了。

  这消息如同一枚炸弹,在水泥厂激起一阵波澜。“旋窑生产工艺为什么不让上?”“我们厂的职业病患者有多少了?难道还不该彻底治理水泥烟尘吗?”一时间,各种议论在厂区纷纷响起。

  现在的老式立窑烟囱每天都冒着浓浓的烟尘,陈旧的厂房周围,树叶上还可以看见一层厚厚的灰尘。对于厂内的污染,一位老师傅介绍道:“每天工人们过马路时,连头都不敢抬,害怕(粉尘)迷了眼睛啊,女人出门都得捂着口罩、戴着帽子。说句笑话,连从这里飞过的麻雀都是灰的。”

  “如果扩建项目还使用立窑和黏土砖瓦窑的话,会进一步加重企业内的水泥烟尘污染,加剧员工的职业病危害”一些员工这样向工厂的上级主管机关反映。

  该工厂上级机关的一位领导听到员工的反映后,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最终改变了厂长的决定。原来当地政府已经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限期淘汰水泥机立窑和黏土砖瓦窑,到2005年年底,全市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淘汰50%,全市黏土砖瓦窑生产线淘汰70%;到2006年年底,每个建制镇最多保留1家(座);到2007年年底,一律停止生产黏土砖瓦,全部予以淘汰。工厂厂长在得知上述地方规定后,不得不在扩建项目中全部使用了旋窑生产工艺,淘汰了原计划中的立窑生产工艺。从而减少了水泥烟尘给员工带来的职业病危害。

  我国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这是关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的替代原则规定。

  上述规定中的“技术”,是指根据生产劳动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发展而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操作技能和相应的劳动生产工具和其他物资设备,以及生产劳动的工艺过程或作业程序、方法。工艺,是指劳动者利用生产工具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加工或处理最后使之成为产品的方法。材料,是指来自采掘的原料和经过加工的材料即原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随着科学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劳动经验的积累,而不断开发、研制出来的。用人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应当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结合自身的特点,逐步地寻求并采用无害或危害小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代替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和材料。如用矿渣棉、纤维棉代替石棉,用无氰电镀代替有氰电镀,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声的设备,采用隔离式操作,仪表遥控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等。

  用人单位在组织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改革以及选用原材料时,应当将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作为首要问题来考虑。通过采用无危害、低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替代原有高危害、落后的生产方式,逐步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有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由于其自身的特征、条件等原因,使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难以治理或不能治理,或者治理成本很高,只有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才能达到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目的。正如本案例中所提到的水泥厂那样,使用立窑生产工艺时,水泥烟尘的危害程度就难以消除或降低,其根本的治理措施就是采用旋窑生产工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这是治理某些严重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