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职业卫生法制的逐步完善,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日益加强,作为监督措施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得以强化。职业卫生审查中的重要依据——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在预防职业危害中的意义,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重视。就全国来讲,由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在职业卫生法规中不够明确,各省、市此项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加强职业病预防工作,开拓职业卫生工作的新局面,有必要就职业卫生评价及与此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是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
国家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为保证此“三同时”的落实,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间实施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目的是:保证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作业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对职业危害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
预防性卫生监督就是由卫生监督部门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审查。这项制度已实施多年,并正走向规范化,在预防职业危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职业卫生评价是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依据
为落实“三同时”的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要在建设的全过程(即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中实施。包括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以及竣工验收中的职业卫生监督审查。
在建设过程各个阶段的职业卫生审查中,设计审查是最重要的。监督部门主要依据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评价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它是根据初步设计资料,分析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论证设计中职业卫生对策措施,并预测项目建成后的劳动条件。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具有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审查的重要依据。
施工监督检查主要是在项目建设施工中,监督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施工中的落实情况。
竣工验收中的职业卫生监督审查是落实“三同时”审查的最后一关。它不仅要检查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还要检验措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的预期效果,发现不足和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此外,还要检查作业者是否作了上岗前体检,对禁忌症者是否调离,以及是否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竣工验收审查的依据是:评价机构通过试生产期间的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参照作业环境职业有害因素检测数据等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作出的、反映该项目职业卫生状况及防护设施效果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
《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及《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涉及专业广,技术含量高,其编制需综合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时,如果没有评价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作为主要技术依据,就很难准确地签发《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由此可见,职业卫生评价是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的重要依据。
三、不同类型的职业卫生评价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职业卫生评价按评价目的、内容及评价方法的不同,可分3种类型,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和生产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是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为申请设计职业卫生审查作准备而委托有评价资格的机构进行的评价工作。评价机构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资料,以工艺流程和技术设备为重点,运用科学方法,分析、辨识该项目中固有的、潜在的职业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所在部位,以及工人接触机会,预测其产生危害的可能性;并在此基础上论证、评价设计中拟采用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同时提出预防职业危害的补充建议。职业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设计得是否完备,提供科学技术依据。同时,预评价报告也是设计单位完善施工设计的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是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期间,为申请职业卫生竣工验收作准备而委托评价机构进行的评价工作。评价机构通过对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的作业现场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依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资料、设计阶段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满负荷生产状况下《生产环境有害因素检测报告》等,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经分析、论证对该建设项目作出职业卫生评价。评价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既是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验收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整改补救仍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的依据。
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是对生产运行的企业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的评价。这种评价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企业领导为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现状,或是企业为检验已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效果,而委托评价机构所作的评价;另一种情况是: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对职业有害因素的浓(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责令其整改,为检验该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其效果,对改进后的作业环境进行的职业卫生状况评价。采用劳动卫生学及职业流行病学等研究方法,针对该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作出的评价。
以上3种类型的职业卫生评价,其目的、评价方法及要求均不相同。从职业卫生监督角度来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和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是在预防性卫生监督期间进行的;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属经常性卫生监督。职业卫生评价作为重要的执法监督依据,存在于监督的环节中。但是必须明确,职业卫生评价不是行政执法监督行为,它属于专业性卫生服务工作。本着政事分离、监督与技术服务分开的精神,为使评价工作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这项服务工作须由职业卫生监督部门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来承担。为保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学术水平和质量,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对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实行资格认证。
综上所述,职业卫生评价是落实“三同时”规定,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重要环节和执法监督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