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接触到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威胁着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也可以发现,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没有配备或者佩戴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而导致的。佩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道重要防线,正确选用合适级别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够有效地预防职业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及分类
在日常生产中,职工最为重要的“衣”就是劳动防护用品。一提到劳动防护用品,我们不约而同的会想到口罩、手套、工作服等福利性物资。实际上,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与管理并没有这么简单。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装备。
根据行业性质,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工种所配备的防护用品标准是不一样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一般来说是给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特殊防护品,如油漆工的防毒雾面罩、电焊工的防弧光面罩、放切割手套等各种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安全保障。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基本防护使用的,如工作服、工作皮鞋、帆布手套、纱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按照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又可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类、呼吸护具类、眼防护具类、听力护具类、防护鞋类、防护手套类、防护服类、防坠落具类和护肤洗涤用品类等。
二、劳动防护的现状
目前在各行业产业中,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都是必须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企业应按照工种不同进行分别发放,而劳动者也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劳防防护用品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预防和保护,它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一道重要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失守,从业人员就会直接暴露在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之下。然而,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却发现,由于企业不配备劳防用品,或是企业配备不到位、又或是配备的装备质量不合格、员工不佩带等原因,劳防用品这件安全“外衣”很多时候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现状一:不配发,劳动者不出钱单位就不发
一些中小型企业的负责人心存侥幸、安全意识淡薄,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认为不配发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能不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而要么只为从业人员提供简单、劣质的手套、工作服,要么就把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转嫁到劳动者身上,劳动者不出钱就不给工人购买、配发。
现状二:不到位,配发时间与频次大大缩水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诸如小型木制家具生产企业,作业人员作业时间长、工作强度大,长时间地接触油漆、粉尘等这类有毒有害物质。公司基于成本的考虑,只发给从业人员最薄的纱布口罩。这种口罩几乎起不到防护作用,从业人员也曾向公司提出要求更换为专业的防护口罩,或是换厚一点的口罩,但是都被公司拒绝。即便是这种最薄的口罩,也要几个月才能发一次。
现状三:不合格,伪劣安全帽戴了也白搭
在建筑等工贸行业中,需要工作人员佩戴安全帽。每次去这样的企业检查时,负责人都会为执法人员提供安全帽。然而,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领导佩戴的安全帽与从业人员佩戴的不一样。据了解,老板为了节省成本,给工人购买最便宜的安全帽,给领导所配备的是符合标准的安全帽。
现状四:不佩带,酿祸后反怪自己不小心
在检查中发现,为从业人员配发了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而可惜的是从业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从事电工作业不穿绝缘鞋,在车间不按要求穿工作服或虽然穿工作服但穿着不整齐,长发不盘入工作帽等;不正确戴手套,致使伤残;不及时佩戴适当的护目镜和面罩,造成视力伤害……很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都会成为事故的导火索,给从业者个人以及家庭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现状五:不购买,以发现金的方式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个别企业在劳保用品的发放上,有章不循,简单地把应发的劳保用品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按标准为劳动者免费发放、 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正确的配备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前提。针对日常中发现的问题,如何更好的选择与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者的安全保驾护航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首先,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备的劳防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这就要求企业的负责人,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仅要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同时也应该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寿命、使用频率等,及时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其次,劳动防护用品要符合标准。各行业该到底该配备和选择什么样的劳动防护用品呢?国家和地方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企业安全人员可以查阅《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查配备标准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采购者而言,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常识,例如在采购时,要到正规的具有资质的店家购买;在购买劳防用品时,一定要认准有“QS”或者“LA”标识的产品。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他们正确使用劳防用品。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不佩戴或者不按照标准正确佩戴的从业人员,要充分利用奖惩机制予以约束,让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佩戴、使用习惯。
四、加强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要将劳动防护用品监管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深入企业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在购买、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因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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