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面对新工作往往会产生新奇和喜悦,但崭新的工作环境中可能潜藏着以往从未接触过的职业有害因素,如尘埃、有毒溶剂、有毒气体等。这不仅可能给新入职员工带来紧急的职业健康事件,还可能由于每天与职业有害因素打交道,数月或数年之后给身体带来损害,甚至发生职业病。因此,新入职员工必须得到必需的培训及指示,才能健康安全地工作。
新工作带来新风险
新工作意味着,陌生的工作环境、缺乏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验、同事或管理人员的认可尚待获得、不愿或不知如何提出健康困惑,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员工工作过程中不能将风险识别为潜在危险源,不理解设备使用的明显规则,不熟悉岗位布局,忽略警告标识和规则等,尤其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新入职员工,身体和心理尚不够成熟,缺乏工作经历,职业健康和安全意识薄弱,会面临更大的健康风险。
有关调查显示,新入职员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知晓率普遍偏低。如2015年乌鲁木齐市的一项调查显示,即将入职的岗位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知晓率仅为42.68%,职业病防护措施知晓率仅为29.53%,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进入机体的途径知晓率52.36%,知晓自身享有的职业健康权利的人仅有34.24%。由于不了解新岗位的职业健康风险,新员工接触危险物质的风险大大增加。若企业未能向新员工及年轻工人提供充足的职业健康信息和培训,情况会更加糟糕。
新入职员工往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易感性较高。个体对接触危险有害物质的反应有很大差异,暴露于一定水平的有害物质,新员工可能出现一系列症状,而老员工却可能没有任何反应。同时,年轻劳动者易感性通常会更高,如由于对神经系统发育的影响,铅暴露可能对年轻人特别有害,哮喘等过敏反应的患病率也更高。因此,新员工的职业禁忌证必须通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进行仔细甄别,以防加重其原有疾病病情,或诱发对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疾病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企业:新员工保护六步法
新工作带来了较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风险,到底应该如何为新员工提供保护呢?借鉴英国职业安全健康执行局提出的“新员工保护六步法”,可为新入职员工的健康保护提供思路。
第一步:评估员工能力。企业应评估新员工的识字和算术水平、总体健康状况、相关工作经历、体能、对工作及工作环境的熟悉情况(尤其是工作条件经常变化的工作,如建筑施工现场)。此外,还要考虑文化和语言因素。有时,企业可能需要使用可视的、非文字的方法,如图片、标识、视频或DVD学习材料等。
第二步:介绍岗位风险。企业应细心规划,向新员工介绍岗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如果可能,尽量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要花时间与新员工一起到工作场所或施工现场走走,告诉他们主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在哪儿(如粉尘、有机溶剂、重金属、噪音等)。
第三步:采取控制措施。企业要确保职业病防控措施符合最新标准,且被正确的使用和维护。员工和企业健康安全代表应参与风险及如何为新入职员工提供最好的保护的讨论。强调报告事故和险情的重要性。安排做好健康监护。如果需要,要为员工无偿、免费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步:提供相关信息。针对新员工可能遭遇的风险,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和培训,并给出注重事项,让新员工避免这些风险。
第五步:进行有效监管。提供充分的监管,确保员工知道如何提出自己的忧虑。监管人员应知晓员工因不熟悉和缺乏经验而导致的各种问题。
第六步:理解水平检查。检查新员工是否已经掌握健康安全工作所需的信息、指导和培训,并且真正遵行,尤其是在至关重要的入职后的前几天/前几周。请牢记,要确保新员工知道如何以及向谁提出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并了解所有的应急部署和程序。
从全球来看,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都被视为企业的责任。如欧盟94/33/EC指令,规定了雇主的法律义务,这些义务载于每个会员国的条例中。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按照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规,企业应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具体应包括: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性质和危害程度、事故应急的现场措施、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医疗救护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员工:应注意的健康细节
新员工上岗,企业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此外,劳动者,尤其是新上岗的年轻工人应重点关注以下环节。
1.认识工作环境。对自身所处的工作环境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都有哪些危害。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工地上班的朋友都知道,工地灰尘大,水泥、泥浆、金属灰等各种物质齐聚,工作时难免吸入人体。这种环境长期浸染,很容易造成呼吸道疾病或者肺部疾病,严重的还会引发其他部位的衰竭、恶化。此外,劳动者还应留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列出了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工作场所张贴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可参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
2.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PPE,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安全带、防护镜、耳塞和耳罩等。PPE是保护劳动者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代替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正规的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岗位会张贴佩戴防护用品指令牌,劳动者应按相关要求规范佩戴。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良生活或职业习惯,可能导致毒物经由皮肤或误食进入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劳动者必须对自身习惯提高警惕。例如,某些接触有毒物质的车间内会设置独立的饮水间,饮水间应设置盥洗龙头,劳动者必须先洗手再饮水;工作期间不抽烟,不在工作场所进食,不留长头发,工作后认真进行冲淋;下班后应脱下工衣工帽并经淋浴换上自己干净的衣服后才能离开车间,不要将工作服带出车间。
4.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操作程序的制定,一般都会考虑安全健康因素,劳动者注意不要违规违章操作,这也是相关法规的明确要求。
5.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要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必要时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6.掌握应急技能。某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相关岗位的劳动者应熟悉和掌握急性职业病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学会使用工厂场所应急处置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有效降低损害。
7.了解自身职业健康权益。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劳动者可自行查阅。本刊今年第四期杂志刊发了管铁流律师的文章《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健康权利?》,系统总结了劳动者的享有的各项职业健康权利,可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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