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净菜进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通知
2008-05-20
来源:建设部、农业部、国内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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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城(1994)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商业厅(局)、农业厅(局)、北京市 市政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环境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 投资环境。据统计,1992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高达一亿一千多万吨,预 测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还在以平均每年8%的速度增加,这给垃圾无害 化处理带来巨大压力。据分析,我国目前生活垃圾中蔬菜残余物占相当比例, 如果提倡净菜进城,可以减少菜帮垃圾15%。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占垃圾中的 比例25~30%,因此提倡净菜进城,加强回收居民生活废旧物资是减少城市生 活垃圾产生量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深入贯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建设部< 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妥 善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保护和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决定在全国开展净菜进城销售,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以减少城市生活垃圾 产生量。现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有条件的城市先搞试点,在不断总结 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鼓励净菜进城,把好采购和销售关, 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三、对回收居民废旧物资要采取一些相应的优惠措施,加强城市废旧物资回收 站(网)尤其是居住小区内的回收站的建设,改进回收方式,方便群众,加强 管理。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净菜进城工作,有计划地每年安排一定投资,加强蔬菜采 后处理、包装、保鲜等方面的建设,力争到199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 开放城市基本实现净菜进城;到2000年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基本实现净菜进 城;到2010年全部实现净菜进城。
五、净菜进城和废品回收是一项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有利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提高环境质量的有益活动,应当纳入城市评比考核目标。 请接此通知后,采取措施,开展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建设部城建司。
建设部、农业部、国内贸易部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