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关于开展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08-05-20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温家宝总理、陈德铭代省长对我市造纸行业污染问题的重要批示和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关于对我市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从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对我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的重要批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解决我市造纸行业结构性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和制止造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淘汰。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我市河流水质状况。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目标是:通过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使太平河长安段断面水质污染物COD浓度控制在450毫克/升以下,太平河未央段断面水质污染物COD浓度控制在400毫克/升以下,氵皂河和新河入渭口水质污染物COD浓度控制在350毫克/升以下,沣惠渠未央区断面水质污染物COD浓度控制在300毫克/升以下,沣河长安段水质污染物COD浓度控制在100毫克/升以下。所有保留生产的造纸企业,外排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整治工作范围为我市所有保留的规模以上造纸企业。
  (二)整治工作内容。
  1.严查造纸企业停运、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
  2.严堵造纸企业暗排口,以化学浆企业为重点,彻底堵死暗排口;
  3.防止造纸企业污染反弹;
  4.规范整治造纸企业排污口,1个企业只能有1个污水排放口。
  (三)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河流:沣河、新河、氵皂河、太平河和沣惠渠污染问题。
  2.全化学浆造纸企业黑液、中段水处理能力与生产规模不符,造成偷排和超标排放的问题;
  3.废纸浆和混合浆造纸企业,未完成限期治理,外排生产废水不能达到新的排放标准问题;
  4.造纸企业排污管网不规范,设置多个排污口、存在暗排口的问题;
  5.部分造纸企业设备落后,管理水平差,无资金、无能力建设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关停、转产问题。
  四、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5年3月31日完成,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宣传动员。一是成立市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二是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组建整治机构,启动调查摸底工作。三是召开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全市开展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
  同时,各区县政府根据辖区造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并于1月15日前上报市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3月20日)。
  本阶段在第一阶段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对违法单位和违法行为的查处整顿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将对企业的监管落实到部门负责领导和单位负责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市环保局要从3月1日开始对各区县整治工作进行监管,派专人每天对重点河流断面和重点企业进行监测,对企业、河流断面监测1次不达标的,对具体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进行警告;2次不达标的,对具体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进行处分,对区县环保局分管领导进行警告;3次不达标的,追究区县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并提请市政府追究区县政府分管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1.无条件关闭年产1.7万吨以下(含1.7万吨)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年产1.0万吨以下(含1.0万吨)利用废纸造纸企业。对于部分擅自扩建使规模超出关闭范围企业,或为逃避交税和少交排污费、瞒报生产规模而被列入关闭名单的造纸企业,必须实施停产。由区县政府将遗留问题专题上报政府,待市政府研究之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重点企业尤其是化学制浆企业,外排污水每周进行连续采样分析,一周内有2次不达标的企业,由区县环保部门按照国家法规,处以上限处罚,并提请同级政府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治理通知。企业第1次被停产治理,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企业第2次被停产治理,停产整顿6个月以上;第3次再发现该企业有超标排污行为,对其实施关闭取缔。
  3.对于目前保留的造纸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污水处理设计单位对其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论证,各区县环保部门要按照论证报告,对企业实施科学管理。对于污水处理能力在关闭规模以下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于污水处理能力在关闭规模以上,但达不到企业生产规模的企业,按照污水处理的能力对企业实施限制生产规模,同时要求企业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4.加强对目前已保留造纸企业的监控。一是从污水处理设施用电量方面予以监控;二是根据生产规模和污水处理工艺,从添加处理药剂方面予以监控;三是对于全化学制浆企业,从产生的木质素总量进行管理;四是规范整治排污口,逐步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5.各区县要坚持在河道设置监测断面,排查违法排污企业,防止造纸企业夜间用活管偷排黑液。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3月21日前,各区县政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将停产治理企业名单和运行企业名单及运行情况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市政府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市政府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3月31日前,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接受省政府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制定规划和建立实施长效管理措施阶段。
  在本阶段,对考核验收中达不到整治工作要求的区县,责成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对在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力,敷衍了事,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政府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辖区造纸行业整合规划。要根据区域位置、水资源情况、接纳水体水质情况,以现存的基础较好的企业为依托,科学整合造纸企业,户县、长安、未央和临潼可以做大、做强1—2个化学制浆造纸企业,限制其他中小企业,减少辖区造纸企业数量,为区域经济发展留出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在我市,造纸行业尤其是全化学制浆的造纸厂是典型的以资源和环境换取局部经济利益的行业,必须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整治。据统计,我市未实施关闭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前,全市156家造纸企业产值19.64亿元,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5.62万吨/年,产值仅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75%,但COD排放量占全市COD排放量的50%以上。同时,这156家造纸企业每年使用地下水2.0亿吨左右,相当于全市城区全年的自来水(包括工业和生活用水)使用量的三分之二强。虽然通过近两年的集中整治,我市关闭了一大批小造纸企业,极大地减轻了污染物排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家和省上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开展这次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仅是我市实施渭河水污染治理的需要,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对于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整治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这次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区县政府要对辖区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对规模以下的造纸企业坚决取缔,对超标排放的造纸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要根据辖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接纳河流水质状况,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制定辖区逐步淘汰造纸企业工作计划,使辖区造纸企业数量逐年减少。
  环保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实施监督,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有关区县和部门通报全市河流污染动态情况。
  市计划、经济部门要严把立项关,不再新批建、核准新的造纸企业,要对已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指导区县计划经济部门做好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工作。
  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落实。
  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要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造纸企业,按照工作职责,进行拆除或上报市(或区县政府)予以拆除。水务部门要对目前保留运行的造纸企业严格管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限制造纸企业超标准用水,保护好地下水资源。同时,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提高重污染行业水资源费,通过经济手段淘汰一批设备落后、管理水平较差的造纸企业。
  供电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对关闭企业,立即切断电源,使关闭企业无法死灰复燃;对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也要切断电源,使其无法恢复生产。
  工商部门要对列入市、区县政府关闭、停产的造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公安部门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处理以及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整治工作等案件责任追究和查处工作。监察部门负责违法、违纪人员责任追究查处工作。
  (三)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纪人员。
  在整治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坚持既要查事,又要查人,严格处理处罚的原则,切实加大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的力度。对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该处罚的要从严处罚,该停产的要立即责令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彻底拆除取缔。对违法单位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整改要求,以及屡查屡犯、明关暗开、弄虚作假的,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从严查处,对其法人代表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不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经常出现污染反弹,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区县,要追究有关区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整治情况旬报制度,加强督办检查工作。
  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整治情况旬报制度。各区县环保部门要在每月的10日、20日和30日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件,要随时上报。市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制工作简报,向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附件:西安市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西安市造纸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广信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献市环保局局长
  周建文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庞阿平市计委副主任
  唐宁市经委副主任
  孟宗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国元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王西京市规划局副局长
  翁正强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琦市水务局副局长
  郭怀玉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成林西安供电局副局长
  龙晓华未央区副区长
  阿琼阎良区区长助理
  徐明非临潼区副区长
  刘明军长安区副区长
  徐化民户县副县长
  范九利蓝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翁正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