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市农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对郊区中小型生猪饲养场、点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沪农委(2000)第69号)以来,本市开展了外来流动人员养猪专项治理工作。由于禁止饲喂餐厨垃圾(指餐饮业、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食品废物),餐厨垃圾的出路和对环境的影响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关注。
为有效解决餐厨垃圾出路问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现提出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方针,完善“政府引导、市区联手、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走出一条符合本市实际的城市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场化的新路,并使之成为具有上海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的优势之一。
二、实施原则
1、加强宣传,源头减量。广泛宣传,倡导文明餐饮,提倡节俭之风。将文明餐饮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社会氛围;通过各种途径,减少餐厨垃圾产生和排放量。
2、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明确“谁产生、谁负责”的处置原则,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承担处置责任;产生单位可以自行处置,也可以委托处置;鼓励社会企业参与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编制餐厨垃圾处置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监管。
3、多元处置,资源利用。优化垃圾处置规划布局,建立以大型处置设施为主,相对集中中型处置设施和小型分散就地处置为辅的处置系统,积极探索多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通过堆肥、焚烧和生化处理等多种技术处置餐厨垃圾。
4、市场运作,有偿服务。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企业参与投资、经营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收运处置单位接受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委托,实行有偿服务。
三、工作目标
1、2001年,进行试点。与城市固体废物处置专业规划相衔接,初步形成具有本市特点的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框架体系,并积极开展试点,实施过渡阶段的管理。
2、2002年,全面推行。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多元投资、企业经营,“谁投资、谁得益”,加快大型综合处理和中型相对集中设施建设。
3、2003年,完成处置。基本形成餐厨垃圾有序管理和有效处置的系统。处置技术不断完善,餐厨垃圾管理有序、高效,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取得显著成绩。
四、主要措施
1、强化源头减量
加强文明餐饮的宣传教育,促使餐饮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鼓励适量点菜和餐后打包;开展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宣传,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减少食品废物产生量;鼓励产生单位采取脱水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废物排放量。
2、建立收运系统
培育市场机制,实行有偿服务,建立以区为主的社会化收运系统。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3、探索多元处置
有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可以采用生化处理机自行处置,就地消纳,达标排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比选技术,建设若干座加工利用工厂,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已经批准立项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可调整或增设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拟建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采用先进技术,设置处置餐厨垃圾的功能;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餐厨垃圾处置技术,探索多种工艺、多条出路处理餐厨垃圾的可能性。
4、加强监督管理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源的监管,杜绝随意处置,促使餐厨垃圾纳入有序处置轨道;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
5、落实过渡措施
在社会化收运系统建立和完善前,各区市容环卫部门依据有偿服务原则,积极组织收运处置。在大、中型集中处置项目建成以前,利用现有的和各种可能利用的处理方式,解决好过渡阶段的处置问题。可以在现有的填埋场(堆放场)建造简易的专用设施,同时探索利用水泥窑炉、禽畜粪便处理厂和其它处理方法处置部分餐厨垃圾的可能性。
6、认真组织试点
通过试点,论证处理技术的可行性,确定收运、处置的技术路线,测算经济成本,探索市场运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广做准备。选择卢湾和徐汇两个区,开展收运、处置市场运作机制和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实施的试点。选择复旦大学、上海大厦、锦江饭店、南新雅大酒店、沪纺大厦、和平饭店、上海卷烟厂和陆家嘴美食城等8家单位进行小型生化处理机试点。选择卢湾区开平路码头(20吨/日)和徐汇区龙水路码头(25吨/日)进行中型泔脚利用厂试点。选址宝山区,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一座500吨/日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试点。
7、建立评价体系
建立处置技术和市场运作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由专家评估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对各种处理技术可行性、市场组织的公平性、政府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以及处置运作成本的经济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