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海南6月5日颁布“限塑规定” 违规最高罚十万

2008-0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海南省人大于六月五日“世界环境日”,颁布《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这个规定的限塑标准高于六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颁发的“禁塑令”,违规者最高罚款十万元人民币。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海南省人大第一次行使“特区立法权”,颁发适用于海南经济特区又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法规。
  据海南省人大法工委解释,为了促进海南生态省的建设,海南省人大颁发的“限塑规定”,在限塑范围、限塑标准、违规罚则等方面均高于国务院颁发的“禁塑令”。